这是一次属于“打工人”的“加班声明”。最近,一则关于朋友圈被领导点赞成为认定加班证据的新闻冲上热搜,相关当事人获赔1.8万元。尽管法律彰显了公平性与正义性,坚决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此事引发了一个核心问题的讨论:如何“界定加班”?这成为所有打工人与奋斗者的疑问。
要知道,在现实职场中,不少领导与管理者让劳动者“被加班”,却难以留下类似“领导点赞朋友圈”的佐证。劳动者往往付出了“免费劳动力”,这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认定“加班”,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还需建立科学、务实、管用的认定机制。
事件中,相关公司提到反驳理由,称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这立即引发不满。按照常理,谁愿意“申请加班”?这无非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不对等关系导致的“被加班”。因此,执行的所谓“加班申请单”陷入了“加班悖论”,暴露出少数企业管理与制度缺乏实用性和操作性,不利于维护良好的劳动合作关系。
“加班文化”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关系到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声誉的“双重效应”。健全加班规范性机制,为劳动者合法劳动提供“证明”,彰显的是法治文明时代的精神理念与价值导向。从这点出发,莫让加班靠“领导点赞朋友圈”佐证,既是诠释法治理念的题中之义,也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践要求。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也服务于“人”。无论是企业做大做强、塑造良好口碑,还是激发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或是聚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界定“加班”这道考题,都是各级治理者与领导者必须面对的课题。让“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得以践行,让“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分配优化,才能焕发广大创造者与担当者的奉献精神与劳动品格。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以“领导点赞朋友圈”认定“加班”只是一个开始,如何构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加班机制才是关键。莫让不良“加班文化”吞噬劳动者的精气神与创造力,还需法律站出来“说话、撑腰”,让每一个默默奉献、努力耕耘的打工人,在追求美好幸福生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吃下“定心丸”。(段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