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读到一篇文章,提到某地“表演式”加班盛行。每到凌晨12点半领取夜餐的时间,机关楼的“夜餐领取机”前就排起了长队,几乎各科室都有人员出现。此外,朋友圈也不时能看到类似“漆黑的夜色衬托着办公室明亮的灯光,烟灰缸里参差不齐的烟头,配以‘终于忙完’‘第N个通宵’等开头的文字”的秀加班图文。(来源:《解放军报》)
加班在基层单位是常见现象,特别是在出现重大情况或紧急任务时,加班更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体现。但加班必须是必要的,比如某项突发性的重要工作需要及时完成,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干部职工加班加点,这样的加班无可厚非。然而,如果职场变成了秀场,加班成了加戏,加班的目的不是为了干好工作,而只是为了在领导面前“刷存在”“混脸熟”,以此吸引领导注意,给领导留下一个奋斗的假象,那么这种“表演式”加班就必须坚决反对。
“表演式”加班是一种伪勤奋。伪勤奋是指表面上看很努力,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投入学习和思考的状态。这种勤奋是一种表演,目的是给自己和周围的人造成一种勤奋的假象,以达到自我安慰的目的。“表演式”加班与伪勤奋有异曲同工之处。比如,一些同志在正常上班时间浑水摸鱼,到了深更半夜却在朋友圈晒加班照;再如,一些同志上班时间这个办公室逛逛,那个办公室溜达,但快到下班时间,就马上坐在办公室读文件或敲键盘,以给人他很努力的样子。其实这些可能都只是摆拍。
“表演式”加班是一种作风病,它将简单工作复杂化,把一个小时就能完成的工作拖成几个小时,把“计划式忙碌”当成“苦劳”。长此以往,一方面会影响基层干部的身心健康,消磨他们的干事创业激情;另一方面会影响单位的工作效率,不利于工作的快速推进;此外,还可能污染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让人产生“老实做事的不如会花言巧语的,勤恳工作的不如会取悦上级的”错误观念,最终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古人云:“华而不实,耻也。”干工作重要的不是“作姿态”,而是“在状态”。出工不出力的“表演式”加班,看似热热闹闹,实则无效,只会浪费时间和精力,损害真正干事创业者的干劲,贻误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我们必须对此保持足够的警惕,并且坚决反对。(江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