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是管党治党的利剑,也是一把“双刃剑”。问准了,警醒一片;问偏了,则会打压一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滥用问责”等行为,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扎紧了纪律笼子。要坚持从政治上看、政治上办,问责到点上,不失焦跑偏,形成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的正面效果。(5月28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年来,问责制度在基层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推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门使用问责机制过于频繁或扩大化,确实给基层干部带来了不少压力和焦虑。
问责不是一个筐,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对什么该问责、什么不该问责,各级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几年前,“上班喝牛奶被问责”引发网友热议。一份问责通知单显示,某开发园区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喝牛奶,被园区纪工委暗访时查到,随后该人员收到了一份问责通知单。基层干部反映最突出、舆论最为反感的,正是这种问责的随意性。事实上,问责什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都以列举方式明确了具体情形。
精准规范,是问责工作的重要要求。在问责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为中心,对问题进行精准定位,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不能模糊处理、泛泛而谈。同时,我们还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问责,不能随意扩大、缩小问责范围,更不能滥用问责权利。
尽管问责是一把利剑,但不能忘记,问责也是一把手术刀,为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问责,意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问题干部进行相应问责必不可少,但也要依照“三个区分开来”给予纠错的机会,形成严格问责、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的协同机制。
精准问责,倒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政治生态健康的“医生”,需把治病救人放在重要位置,既要防止“肌肤之疾”化为“骨髓之痛”,又要保证问题干部康复之后,以新作为新气象为百姓服务。(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