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监督员发现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朴石医学原始检测数据明显少于样本检测数量,卫健部门已吊销该实验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根据卫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对实验室实际控制人周某某(男,38岁)、法定代表人武某某(男,37岁)等6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5月22日《第一财经》)
原始检测数据少于样本检测数量,没检测竞然就出检测结果,这样的做法风险隐患自然会增加。哪怕有一个阳性病例成为“漏网之鱼”,都会让整个社会付出更大的防控代价,市民日夜期盼的动态清零,难免会自动拉长时间。此起案件给所有心存侥幸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对核酸检测机构造假,已进入“零容忍、强监管时代”,任何发“国难财”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实际上,没检测就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已经涉嫌触犯现行法律。《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此案涉及6名犯罪嫌疑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的肆虐,以及各地积极打造“15分钟核酸检测圈”,让部分地区动辄数百万、数千万体量的筛查成为常态,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犹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国家卫健委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实验室约1.3万家,取得核酸检测资格的技术人员15.3万人。
正因为如此,核酸检测成为目前最赚钱的“风口”之一,第三方检测机构靠吃着核酸“红利”跑步进场,但在这种疯狂增长中,也造成了第三方检测机构风波不断、乱象频出。4月份,安徽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报称,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曾几次出具“假阳性”报告。紧接着,上海一小区又出现过一天之内检测出13例“阳性”案例,但经医院复核发现实则均为“阴性”。个别检测机构胆大妄为、利益熏心,严重干扰了疫情防控大局。
当然,除以零容忍的态度,用法律严惩核酸检测机构造假,倒逼其遵守底线外,还应将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一方面,政府在购买第三方核酸检测服务时,严格落实《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安排,认真审核,强化事前把关,真正筛选出技术能力强、检测质量有保障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同时,还应强化过程监管。通过飞行检查、定期抽检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对检测效率低下,操作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及时“亮红灯”、上“黑榜”,对整改不到位的,要果断撤销其检测资质。持续提高核酸检测质量,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