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评论> 正文

香山评论 | 自助餐饮扣客人押金反遭投诉?浪费被“扣押金”合情合法

2021-06-07 14:27 千龙网

近日,北京一海鲜自助餐厅的店主反映一顾客离店时因剩下大量海鲜被扣100元押金。随后餐厅遭到该顾客投诉,店主发视频上网,大呼浪费。一起来看看,用餐顾客都剩了些什么。(6月5日 澎湃新闻)

自助餐作为特殊餐饮方式,有些顾客抱着“不吃亏”、“一定要吃回本”的畸形消费心理,让自助餐厅成为餐饮行业浪费的“重灾区”,正因为如此,光盘押金成为不少自助餐厅的“标配”,就是在吃饭前,交一些押金;吃完后,若浪费严重,可能会被“扣押金”。

从店主拍摄的视频可以清晰地看到,顾客就餐结束后的餐桌上剩下大量食材,都是价格昂贵的新鲜海鲜。海螺、螃蟹都剩了一整盘,个头不小的鲍鱼,有的已经煮进小锅,但并没有食用,有的根本还没下锅。当网友看到视频后,纷纷对商家的做法表示赞同与支持,甚至还有网友说,如此铺张浪费,扣100块钱都少了。

实际上,自助餐厅推出“押金制”并不算新鲜事物。早在2017年,商务部与中央文明办联合发布的《推动餐饮行业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 反对餐饮浪费”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自助餐企业试行服务押金等措施,提醒顾客按需、少量、多次取餐,增强顾客节约消费的主动性。

倘若从现行法律来审视光盘押金行为,根据最新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据了解,这家自助餐厅在就餐前,就会提醒客人,每桌会收取100元押金,而且餐厅的牌子上也有提示:食材珍贵,勤拿少取,杜绝浪费。显然,商家在店内明文的告示与提醒,具有一定的契约性,当食客支付了浪费押金之后,双方就构成了一定的合同关系。若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造成了食物浪费,商家依据店内提示约定扣除押金,这种做法,既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不存在价格欺诈,合情合法,有理有据。相反,如果自助餐厅对消费者的浪费,因怕流失顾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其进行严厉惩处。

当然,餐厅如果对浪费者实施光盘押金,应明确收取押金的标准,尽量做到量化、细化,譬如,剩余食品超过150克,扣除20元的押金;超过300克,扣除100元,并在餐厅醒目位置以文字方式向消费者公示。如果在网上销售的,应当在销售网页进行提前告知,这不仅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益,也能有效避免收费争议,让食客心服口服。

(文/吴睿鸫)

责任编辑:蔡健雅(QZ0020)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