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农场的职工,怎么申报地点却是旅游景点?”近日,在一次案件“回头看”工作中,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发现一份申报惠农补贴的表格存在异常,国营宝应县稻麦原种场职工申报的田亩位置填写的是当地旅游景点宝应县生态园。(5月13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申报人唐某不是原种场的正式职工,而是一名外地的承包户,只是在国营农场、生态园都有承包地。按规定,农场非正式职工不能领取补贴,唐某存在既虚构农场职工身份,又虚报补贴面积情况,但值得深思的是,他的补贴申请是如何层层通过的?又是谁在“鼎力相助”?
经查,时任国营宝应县稻麦原种场场长赵某、县农委负责审核的许某曾接受唐某违规吃请并收受唐某的烟酒,两人滥用职权帮唐某虚构农场职工身份、虚增补贴面积,让唐某虚报冒领了国家惠农补贴。
真相水落石出,虚假申报的背后必然是干部的不担当,乱作为。事出反常必有妖,唐某骗取惠农补贴的虚假申报一路顺风,自然少不了干部赵某、许某的“鼎力相助”。干部滥用职权,背后必有贪腐,碎石小恩小惠,但其危害却不可小视,从某种意义上讲,它的危害可能不亚于贪污受贿造成的损失。等到问题浮出水面时,往往已经造成了损失。身在其位不作为,肩负重任不履职,对此种行为,要及时发现、认真纠正。
责任没有“空窗期”。在其位尽其责,容不得丝毫懈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责任感一旦缺失,问责就必须跟上,以此倒逼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最终,赵某、许某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在扬州市纪委监委的督促下,相关部门已追回唐某领取的惠农补贴。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政策性强,关系到社会民生公正公平等多个方面。用好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有利基层群众和产业升级,还有利于更大金融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从而发挥公共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因此,对惠民惠农财政资金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必须强化治理,避免出现有损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乱象。
(文/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