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现场,播放警示教育片《查腐煤 刨黑金 除毒瘤——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警示录》,主会场、分会场11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受触动。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针对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开展“倒查20年”专项整治。在严肃查处的同时,通过在全自治区彻查煤炭资源领域地方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自治区干部填报涉煤事项等措施,使查办案件与教育干部、完善制度紧密结合。(5月6日 新华网)
腐败问题是限制我党取得长足发展的障碍,腐败问题多发,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它不仅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基础,对国家和社会构成潜在威胁。腐败问题从党的十八大开始受到高度重视,通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式的判断,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式严峻,从严治党全面展开。
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十九大,再到现在,反腐败斗争取得一定效果,反腐败形式发生了一定变化。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陈超英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内涵在不断演进,逐步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我国反腐败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我们不能沾沾自喜,过于乐观。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斗争是一场持久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保持我党干部队伍纯洁性,确保干部作风清正廉洁。
正确分析当前腐败形式,认清当前腐败问题,依症施策,对症下药。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加强干部队伍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消除一切滋生腐败现象的不利因素,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发挥监督效能,把腐败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文/潘新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