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认定低于成本倾销以及怎么认定,都需要在配套规则里说清楚。
据报道,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就《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施行十年来首次全面修订。本次修订草案,要求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卖书,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也不得实施或参与虚假营销、侵权盗版。
图书市场打价格战,读者早已司空见惯。尤其是电商平台,“99元选10本”“29.9元3本包邮”,一本定价五六十块的书,直播间可以两三折出售。中小出版社不跟价,平台不给流量;跟了价,卖一本亏一本。大出版社或许尚能撑住,中小出版社则只能靠教材教辅活命,出小众书、学术书的单位越来越少。
一本好书,从作者伏案写作,到编辑反复打磨校对,再到排版印刷、物流配送,每个环节都是实打实的成本。当全行业都陷入低价倾销怪圈,出版社为了压缩成本,最先砍掉的往往就是编辑的打磨时间、优质纸张的用料,最后干脆去做那些公版书,甚至拼凑伪书。
此次修订,把“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格倾销”写入管理规定,自然是必要的,但真正难在执行。
首先,成本认定有困难。一本书的成本到底怎么算?纸张印刷、编辑工资、仓储物流、营销费用,哪些算哪些不算?如果没有配套措施明确,规定就会悬在空中。
其次,要证明经营者主观上是为了排挤对手、独占市场,客观上确实低于成本卖书,也不易。出版社拿不到平台的内部定价数据,平台大促亏本卖,却对外说是补贴消费者,是正常营销。谁来认定低于成本倾销以及怎么认定,都需要在配套规则里说清楚。
最后,跨区域、跨平台执法更不容易。一本书从北京的出版社仓库发给各地读者,中间要经过好几个平台,平台的库存分布在不同省份。某平台在某省低价倾销,是由出版社所在地的出版局查,还是销售地的市场监管局查?单靠一个部门、一个省份去查,根本盯不过来。
因此,执法的关键就在于信息共享和联合机制。有专家建议,比较可行的做法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建立跨部门的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通道,要求平台按批次报送图书销售价格和成本数据。发现异常低价,先由出版主管部门认定是否低于成本,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处罚。跨区域案件由上级指定管辖,避免地方保护。
总之,要求图书不得亏本卖,成本怎么算、谁来举证、部门怎么协同、跨区域怎么管这些问题也要解决,写进条文的底线要求才不会变成纸上篱笆。
(本文摘自新京报第A02版)
谁来认定低于成本倾销以及怎么认定,都需要在配套规则里说清楚。
据报道,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就《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施行十年来首次全面修订。本次修订草案,要求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卖书,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也不得实施或参与虚假营销、侵权盗版。
图书市场打价格战,读者早已司空见惯。尤其是电商平台,“99元选10本”“29.9元3本包邮”,一本定价五六十块的书,直播间可以两三折出售。中小出版社不跟价,平台不给流量;跟了价,卖一本亏一本。大出版社或许尚能撑住,中小出版社则只能靠教材教辅活命,出小众书、学术书的单位越来越少。
一本好书,从作者伏案写作,到编辑反复打磨校对,再到排版印刷、物流配送,每个环节都是实打实的成本。当全行业都陷入低价倾销怪圈,出版社为了压缩成本,最先砍掉的往往就是编辑的打磨时间、优质纸张的用料,最后干脆去做那些公版书,甚至拼凑伪书。
此次修订,把“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格倾销”写入管理规定,自然是必要的,但真正难在执行。
首先,成本认定有困难。一本书的成本到底怎么算?纸张印刷、编辑工资、仓储物流、营销费用,哪些算哪些不算?如果没有配套措施明确,规定就会悬在空中。
其次,要证明经营者主观上是为了排挤对手、独占市场,客观上确实低于成本卖书,也不易。出版社拿不到平台的内部定价数据,平台大促亏本卖,却对外说是补贴消费者,是正常营销。谁来认定低于成本倾销以及怎么认定,都需要在配套规则里说清楚。
最后,跨区域、跨平台执法更不容易。一本书从北京的出版社仓库发给各地读者,中间要经过好几个平台,平台的库存分布在不同省份。某平台在某省低价倾销,是由出版社所在地的出版局查,还是销售地的市场监管局查?单靠一个部门、一个省份去查,根本盯不过来。
因此,执法的关键就在于信息共享和联合机制。有专家建议,比较可行的做法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建立跨部门的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通道,要求平台按批次报送图书销售价格和成本数据。发现异常低价,先由出版主管部门认定是否低于成本,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处罚。跨区域案件由上级指定管辖,避免地方保护。
总之,要求图书不得亏本卖,成本怎么算、谁来举证、部门怎么协同、跨区域怎么管这些问题也要解决,写进条文的底线要求才不会变成纸上篱笆。
(本文摘自新京报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