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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公开“打假”,谁该第一时间跟进

2026-10-14 13:39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央企公开“打假”,谁该第一时间跟进

中央汇金公司“打假”。据报道,10月9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央汇金”)在官网发布《关于谨防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诈骗的声明》,公布21家仿冒公司名单,并强调公司不开展代客投资理财活动。

声明显示,近来有不法分子冒用“中投公司”“中投国际”“汇金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名义进行诈骗。对仿冒公司,除公开点名外,中央汇金还表示将对诈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央汇金作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承担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股权投资职能,是金融界、投资界享有盛誉的央企。不法分子的仿冒行为,既损害中央汇金的官方信誉,还会误导投资者、企业乃至地方政府。本次官方“打假”,直接撕下了一批仿冒公司的虚假面具。

被仿冒的央企,理应成为市场打假的急先锋和示范者,但打假绝不能是企业的“独角戏”,有关各方也应积极参与进来,形成“拳头效应”。尤其是曾被仿冒公司欺骗的受害者,看到官方公示名单后不能仅停留在警醒层面,还要主动留存相关证据,对仿冒主体主动发起维权责任。受害者只有主动维权才能减少自身损失,并为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此类诈骗行为提供有力证据。

各地公安机关也不能放过这类涉诈线索,尤其是涉事仿冒公司注册地、经营地的警方,要以中央汇金公开披露的信息为线索主动介入调查,逐一摸清仿冒主体的诈骗模式、受害群体规模与实际非法获利金额,既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也要畅通渠道积极受理群众举报。

仿冒公司注册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对被点名的仿冒主体开展全面依法回溯审查,逐一核查股东资料是否存在伪造、历次股权变更流程是否合规等关键疑点,对查实存在诈骗行为的仿冒公司,该依法注销的注销,该处以罚款的罚款;另一方面也要从本次事件中汲取教训,针对性补全特殊主体关联注册的审核漏洞,从源头压缩不法分子钻规则空子的空间。为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办企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某些不法分子恰恰利用这一规则,注册冒名公司、伪造冒名股东身份,而受害者往往很难自行核实甄别。因此,针对涉及央企名称、字号的工商注册环节,是否需要针对性加强实质核查,是值得研究完善的现实问题。

也就是说,中央汇金公开点名“打假”只是第一步,相关各方只有第一时间跟进,从各自职责维度依法联动处置,才能对已查实的不法分子形成足够惩戒,同时对潜在的仿冒欺诈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这套协同处置逻辑,同样适用于其他央国企的“打假”场景——在央国企发布仿冒主体公告后,各相关部门就应当闻讯而动,同步介入配合处置。

据企业预警通平台今年7月披露的公开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各央国企相关机构已公告的假冒国企信息达1534家,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这些央国企主动站出来“打假”肃清市场乱象的行动值得肯定,但从企业登记状态来看,仍有1193家假冒国企处于正常运营状态,足见央国企“打假”还需再加一把劲。除了事后点名曝光之外,更要推动从源头层面根治仿冒央国企的灰色产业链,最终让冒用央国企名义行骗的不法行为彻底失去生存土壤。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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