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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盖“疾病”印章,过时规定何时清理

2026-09-09 00:38 新京报

来源标题:户口本盖“疾病”印章,过时规定何时清理

据新京报报道,9月7日,福建省卫健委对家长为孩子开“专注达”被要求在户口页加盖特殊印章作出回应。此前经记者核实,福建省立医院适用的相关暂行规定已废止。福建省卫健委医政处工作人员表示,医院出示的相关规定不适用于儿童开“专注达”的情况,且非现行规定,此前存在工作人员未沟通清楚,经初步摸底,目前仅小部分医疗机构还在沿用相关做法,将与医疗机构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在户口本上盖章取药并非福建孤例,类似做法此前时有耳闻。并且,不同医院的印章字样并不统一,有的写“专用病历已办”,有的写“精神药品取药”,措辞虽有差异,却都是在患者法定证件上,留下与特殊疾病或特殊药品相关的永久性标记。

早些年麻精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统称)管理手段有限,为防止患者在不同的医院重复开药进而导致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多地普遍要求在户口本上加盖专用章,用物理标记的方式,实现跨医院信息互通。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这种做法确实起到了防止精神类药品滥用的作用。

但当年的权宜之计,如今已明显不合时宜。现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并无在户口本上盖章的要求,医院的这类做法虽然出于传统,却于法无据。尤其是“精神病”字样的印章会在户口本上留下永久性标记,患者日常办事出示户口本时,就可能引发误解和歧视。

信息时代,麻精药品管控大可采用更科学、更人性化的方式,无需再依赖户口本盖章这种原始手段。

目前全国正在推动麻精药品统一备案系统,患者上传病历、医生建议、知情同意书、身份证等材料后,凭处方即可取药。有些地方还建成特殊药品监管平台,对多点开具麻精药品行为实时预警。

给户口本盖上“疾病”印章,这类旧规到了该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采用更科学和更人性化的方式进行管理,是现代医疗服务应有的能力和温度。

责任编辑:秦昊宸(QZ0007)作者: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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