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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拉化肥,捎带也不行

2026-05-18 06:16 新京报

来源标题:救护车拉化肥,捎带也不行

5月16日,网友发视频称,一辆120救护车停在路边,视频里出现3人,其中2人在往救护车上搬运袋装的物品,发布者称,这是在搬运化肥。此事随即引发争议。

5月17日,重庆巫溪县卫健委发布通报称,涉事车辆为当地一乡镇卫生院救护车,驾驶员范某完成患者转运工作后,在返程途中购置家用化肥并用救护车装载。该行为严重违反救护车管理相关办法,影响恶劣,将依法依规对涉事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事情不复杂,但性质很恶劣,绝非“顺路捎东西”这么简单。救护车不是谁家的小货车,而是公共资源,是“生命通道”。这条“生命通道”一旦被随意挪用,受损的不仅是车辆本身的管理秩序,更是整个社会对医疗急救体系的信任。

救护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这份“特权”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公众让出的不仅是道路空间,更是对生命救援的敬畏与托付。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救护车严禁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此次事件中,驾驶员返程途中捎带上化肥,表面看是利用空闲资源,实质上是占用了公共急救资源的待命状态。倘若周边发生急救需求,这辆装着化肥的救护车如何第一时间投入救援,不得不打个问号。

更值得追问的是,救护车“捎带私货”现象,是个别驾驶员的违规操作,还是管理松弛的结果?当地已表态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此事,这是必要的一步。整个行业也应以此为鉴,举一反三。

同时,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如车载定位、任务轨迹记录、非任务期间动态监控等,让救护车的每一次出动都有迹可查。

说到底,救护车的公信力经不起这种一点一滴的挥霍。每一次违规使用,都是对自身形象的伤害,都是对公众信任的透支。守住这条“生命通道”的纯洁性,既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也需要每一位从业者对职业底线的敬畏与坚守。

唯有如此,当救护车鸣笛驶过街头时,公众给予的那份信任与礼让,才不会被辜负。

陈广江(媒体人)

责任编辑:郑涛(QV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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