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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葛亮食品公司”?“周瑜”不能如此气诸葛

2026-02-06 10:07 北京日报客户端

来源标题:锐评丨“猪葛亮食品公司”?“周瑜”不能如此气诸葛

“将‘猪葛亮’注册为食品行业的商标或企业名称,无疑是攀附历史名人、恶意营销的行为,不仅伤害了诸葛后裔的感情,也伤害了所有敬仰诸葛亮的民众感情”。近日,针对广东东莞冒出的“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多名诸葛亮后人发表声明,谴责企业的碰瓷行为。

以历史名人注册商标的现象比较普遍,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作为商业推广未尝不可。但这家企业不去注册“诸葛亮”,而是以谐音注册“猪葛亮”,别说是诸葛亮的后人,一般民众也难以接受。随意变更他人的姓氏原本就是非常无礼的行为,何况诸葛亮的名字是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诸葛亮充满谋略和智慧,具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品德,历来受到中国人的尊崇。把诸葛亮的诸换成猪,并堂而皇之地注册成企业名称和商标,显然缺乏对历史名人基本的尊重和敬畏,也是对民族集体记忆的低级消费。离谱的是,注册“猪葛亮”相关商标或企业,竟然有近200家。

据报道,涉事公司负责人回应称,公司名称系自主构思,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注册,并非刻意恶搞或蹭热度。巧合的是,公开信息显示,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为“周瑜”,以致网友调侃“历史恩怨再现”。名字的关联,足以表明相关解释根本站不住脚。据律师介绍,作为历史人物,诸葛亮的名誉权不受法律保护,但《商标法》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给企业起名“猪葛亮”,无论有没有主观恶意,客观上都有抹黑诸葛亮之嫌,造成的当然是不良影响。

玩历史名人烂梗换不来企业的声誉,反而暴露企业文化的浅薄无知。涉事企业负责人表示,公司后续将不再经营,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还在打诸葛亮等历史名人歪主意的企业,应该引以为戒。企业可以借历史名人提升文化气息,也不妨在名称和商标上嵌入名人元素,但莫忘公序良俗,更莫越过法律红线。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孟雅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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