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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不应是假冒伪劣集散地

2026-02-06 06:38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平台不应是假冒伪劣集散地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大批打着“香港大药房”字眼的产品在网上热销,但实际从产地到功效,从宣传到商标“一水假”,将消费者坑得很惨。

“山寨”产品在电商平台上受热捧,多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不法商家利用部分消费者对香港药品的好感,先在香港注册含有“香港大药房”字样的空壳公司,之后通过所谓“授权”将商标交给内地代工厂。普通的化妆品、保健品甚至连基本批号都没有的劣质产品,由此摇身一变成了“香港名药”。

事实上,有关“香港大药房”的假药问题,早在一年多前就已经被媒体曝光,背后的一些生产企业也被立案调查和处罚。为何至今仍有大量相关产品售卖?电商平台首先难辞其咎。许多“山寨”店家的资质审核形同虚设,放任自己成为虚假广告的放大器和假冒伪劣的集散地,比如,只要提供一张真假难辨的营业执照,就能堂而皇之挂上“香港大药房”的名头。

法律威慑力不足,也是“李鬼”禁而不绝的原因之一。目前,针对此类跨地域、跨平台的造假行为,往往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范围,消费者在发现上当受骗后,常面临投诉无门或异地维权难的窘境。即便商家最终受到查处,所受行政罚款相较于暴利也往往只是九牛一毛,很难起到惩戒作用。还有更多不法商家打一枪换个地方,注册更多虚假商标卷土重来。

针对“山寨”药品乱象,必须猛药去疴。根据相关法律,第三方平台应对平台内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因此,必须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探索实行“连带赔偿制”,彻底倒逼平台从“收租者”变为“守门员”。另一方面,执法触角不能仅止于封禁几家网店,更应当顺藤摸瓜,深度追溯背后的违规生产厂家和注册代办机构,以严惩重罚切断整条非法利益链条。

用药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福祉。期待法律“亮剑”、监管“长牙”,规范电商平台上药品、食品、化妆品和保健品的销售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作者: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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