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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低端患者”的医疗诊所能有多高端?

2026-01-14 09:05 新京报

来源标题:“放弃低端患者”的医疗诊所能有多高端?

近日,有患者反映山东沂南县中医肾脏病研究所张贴告示称,“要放弃低端患者”。告示上称,“低端患者,花1块钱,要10块钱的药,100块的效果,还得要1000块的服务!转头挑三拣四,耍赖讹钱,你不满足他,就拿医德绑架你。”

据新京报报道,1月12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卫生健康局发布通告,称该言论背离了医者仁心的职业操守和医疗机构医德医风的根本要求,并对涉事医疗机构负责人王某学进行了约谈批评,责令该诊所立即整改,目前公告已经撤除。

在一个讲究医者仁心的地方,居然把患者分为“低端患者”“优质患者”,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

医疗机构收费本就该公开透明、合理合规,接受患者的询问与比较,本就是应有之义。患者对费用敏感,并不等同于“刁难”或“低端”,更不是可以被拒之门外的理由。

而用价格高低来衡量患者价值,把医患关系简化为“谁更好伺候、谁更肯花钱”,不仅偏离了医疗的公共属性,也动摇了医患之间最基本的信任根基。

生命从来没有“低端”“高端”之分,做出这种区分,是对医德边界的模糊与退让,也是将经济收益置于救死扶伤之上。

事实上,类似医疗机构利益导向的直白表达并不罕见。值得注意的是,包括沂南县中医肾脏病研究所在内的不少涉事单位是民营医疗机构。但即便如此,也同样需要审视自身的价值观和经营策略,始终保持对生命的平等尊重。

医疗机构不同于普通市场主体,终究有一层关涉生命的公共属性。如果医疗机构都一心朝“钱”看,那么人们不免担心,基本的医疗质量、生命安全还能否被放在首位。

所以,表达上的错位不是小事,它折射的是价值坐标的偏移。在撤下告示之外,相关部门更应当对涉事单位的经营逻辑进行纠偏,对医疗项目进行检查,确保诊疗行为经得起审视,患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何韵(媒体人)

责任编辑:蔡健雅(QZ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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