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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打击国际期刊造假撤稿不是终点

2025-11-28 01:56 新京报

来源标题:科技部打击国际期刊造假撤稿不是终点

及时发现并惩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不让少数害群之马利用国内外信息差蒙混过关。

近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中国学者在自然科学领域国际期刊撤稿论文,对涉嫌抄袭剽窃、虚构伪造数据或图像、买卖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等行为,将严肃开展调查和处理,并加强处理结果通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这意味着国家对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整治在升级,那些曾经靠伪造、剽窃等手段堂而皇之登上国际学术期刊的所谓学术论文,要面对的后果,不会仅仅是一撤了之了。

一般来说,学术期刊的撤稿行为有两类,一类在论文发表后,作者发现由于研究过程中存在的疏忽导致论文出现或多或少错误,以至于影响了核心结论的可靠性。这种在学术界被称为“诚实的错误”,属于主动纠错,这种负责任的行为一般能够得到学术共同体的谅解和肯定。

而另一种撤稿行为,是期刊在收到举报或自行调查后作出的撤回决定。这些被撤稿处理的论文,可能存在捏造或篡改数据、剽窃、伪造同行评审以及重复发表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撤稿是学术共同体自我纠错和维护学术诚信的一种重要机制,针对因涉嫌学术不端遭撤稿的作者,其所在高校或学术机构应该及时跟进,进一步深入调查,作出严肃处理,方能维护学术尊严。

科技部要牵头推动建立健全学术不端撤稿论文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开展撤稿论文监测。同时,加强对学术不端撤稿问题频发多发单位的监督,压实科研单位主体责任,对隐瞒、迁就、包庇、纵容本单位科研人员失信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依规严肃处理。在当下,这是非常有现实针对性的积极举措。

近年来,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强调要严惩学术不端行为,但一些高校及学术机构在这方面说得多、做得少。由于国内外存在相应的信息不对称,一些国际期刊的撤稿结果,并没有受到国内舆论关注。有的高校及学术机构对所属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就容易高举轻放。

甚至这些人用各种学术不端手段发表相关论文后,所受聘的职称、经费、荣誉及奖励都基本没有受到影响,这在客观上等于默许甚至怂恿了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这种现象,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将严重损害学术风气。

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及学术研究的国际化程度迅速提高。有关部门需要不断建立完善监测机制,一方面要大力倡导并鼓励中国学者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在国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成果。同时,也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惩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不让少数害群之马利用国内外信息差蒙混过关。

这不仅事关基本的学术尊严,也直接关系到我国学术的国际形象,各有关学术机构,都不应该等闲视之。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王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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