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评论> 正文

“物业服务不达标就扣钱”的作业,可以抄

2025-08-27 13:19 新华网

来源标题:“物业服务不达标就扣钱”的作业,可以抄

据8月25日《工人日报》报道,河北沧州近日在全国率先推出创新举措,试点实行物业服务费与服务质量挂钩:物业公司想拿到全额物业服务费,需先过业主“考核关”。在试点小区,业主交纳的物业费全额存入专用监管账户,由物业公司、住建部门、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管理。资金按“月拨付、季考核、年周期”流转——每季度前两个月全额拨付,最后一个月先拨90%,剩余10%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拨付。若考核排名靠后,费用先扣留督促整改,下次考核改善则补拨,若全年考核不合格,所有被扣费用需退还业主或冲抵次年物业费。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物业服务与业主期望存在差距,常常引发争议:一边是业主吐槽交了物业费,却还是卫生没人打扫、电梯没人修;一边是物业公司抱怨物业费收缴率太低、运营成本难以维持。在不少小区,业主付出的高价物业费并未获得等值的物业服务,这样的“不对等”造成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矛盾突出、纠纷不断:有业主拒缴物业费,有物业公司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有业委会组织业主更换物业公司,有物业公司赖在小区不撤场,双方陷入僵局。

“好房子”更要有“好服务”。物业管理关系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小区、社区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由此,解决物业服务“质价不相符”的问题,不断规范和完善物业管理,必要且迫切。从这个意义上讲,此番沧州试行的“服务不达标就扣钱”的机制,为各地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有助于推动物业公司和业主形成良性互动。

在这方面,很多地区都在动脑筋、想办法。例如,在重庆,有的小区引入“弹性定价”模式,将物业服务选择和定价权交给业主,服务内容与收费价格都经业主商议决定,构建起“因事定价、对价支付”“按需供给、按服务付费”的物业服务机制,既满足了业主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也倒逼物业公司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期待各地重视起来、行动起来,推动物业行业向规范化、透明化、品质化方向发展,让更多业主与物业企业“双向奔赴”,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环境注入新动力。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何勇海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