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段时间以来,菲律宾以及美国等域内外力量,不断通过“碰瓷”来制造、传播南海冲突叙事。近期,中方公开提出和平、稳定与合作应成为今后南海叙事的主流,备受外界关注。本期“环球圆桌对话”邀请三位学者就相关话题展开讨论。
彭念: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区域国别研究院院长
郭晓兵: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军控研究中心主任
希姆·罗萨:柬埔寨区域研究中心(CCRS)副主任
搞南海冲突叙事,不得人心
彭念
日前,有媒体公布一段视频,指菲律宾9701号海警船在中国黄岩岛附近海域活动,其间危险靠近中国海警船只,多次高速穿航中国海警21550艇、5009艇船尾。这种挑衅性做法,是菲方制造“冲突叙事”的最新例证。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出席东亚合作年度系列外长会时提出要构建南海新叙事,和平、稳定与合作应成为今后南海叙事的主流。在当前南海局势降温趋缓的重要时刻,中国提出南海和平叙事,有助于推动海上务实合作,彰显负责任大国担当。
长期以来,在菲美域内外势力的舆论操控下,南海被冲突叙事、战争叙事所裹挟。西方舆论场上一提到南海,首先出现的就是威胁、对抗、冲突,而不是和平、合作、稳定。这种贩卖安全焦虑的不负责任行为,不仅破坏地区和平稳定,还抑制南海海上合作,危及地区长期繁荣,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正因如此,越来越多地区国家日益认识到南海冲突叙事的严重危害性。以此次东亚合作年度系列外长会为例,尽管菲律宾又故伎重施,企图借南海仲裁案“闹剧”挑动南海局势升温,但应者寥寥。这种显著温差清楚地表明,冲突叙事不得人心。
在这种背景下,南海和平叙事正当其时。一是,和平叙事顺应南海局势趋缓大势,能够给南海“降温降火”,助推南海成为和平稳定之海;二是,和平叙事主张合作共赢,能够促进地区各国深化海上合作,夯实南海和平稳定的合作根基;三是,和平叙事还具有外溢效应,可以扩散至其他领域,扩大地区各国之间的互利合作,以共同利益筑牢南海和平屏障,让冲突叙事彻底失去市场。
从地区各国的反应来看,绝大多数国家都欢迎南海和平叙事。例如,此次东亚合作年度系列外长会谈合作的多了,谈对抗的少了;谈发展的多了,谈威胁的少了。
对于地区各国而言,当前最紧迫的头等大事就是协调立场共同应对美国的关税大棒,维持国内经济平稳运行。要做到这一点,互信与合作必不可少。如果在这个节骨眼上,地区各国为南海问题争论不休,那就正好中了域外力量的圈套,最终会被各个击破。
实际上,一些东南亚国家早已认识到这一点,并主张合作应对挑战。和平叙事所强调的合作共赢正好与其不谋而合。正因如此,绝大多数东南亚国家并未追随美菲鼓吹南海安全威胁。王毅外长也提到,在中国-东盟外长会上,大家谈南海问题越来越平和、越来越有信心。
更为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地区国家正处于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发展阶段,亟需稳定的外部环境来实现“强国梦”。地区各国也承受不了南海生乱的高昂代价。毕竟俄乌冲突、以伊冲突所带来的惨痛教训仍历历在目。而和平叙事所提倡的和平稳定正好契合地区国家用心谋发展的现实需求。
需要指出的是,和平叙事并不是限于口头叙事,而是有实际行动来保障推行的。首先,中国已经明确表示,愿率先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坚定支持建立东南亚无核武器区,以实际行动帮助东南亚国家维护根本安全利益,为东南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制度性安全保障。这也是南海和平叙事“以和为贵”的生动实践。
其次,在近日举行的中国-东盟外长会上,各方一致同意力争在2026年完成“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为南海和平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中国与越南、马来西亚、印尼等东南亚国家的海上合作也取得一系列新进展,尤其是中国与马来西亚正式启动海上问题双边对话。这些法律“准则”和对话机制契合南海和平叙事的合作呼声,也是和平叙事在南海落地生根、枝繁叶茂的坚定基石。
再次,中国与东盟已经完成自贸区3.0版谈判,有望在今年10月正式签署协议。在此之前,中国与东盟已全面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推动经贸合作提质升级。在自贸区3.0与RCEP的双重加持下,中国与东盟的合作蛋糕会越做越大,合作红利也会越来越多,和平叙事的市场也会越来越宽广。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反对战争是中国与地区各国的共同愿望。我们也呼吁各国拥抱和平叙事,一起将南海建成和平、稳定、友谊之海。
东南亚无核武器区建设,中国发挥表率作用
郭晓兵
不久前,中方在中国-东盟外长会上重申,中国愿率先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这反映了中国支持东南亚无核武器区建设的一贯立场,在国际上引发广泛关注。
建设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是东盟为维护地区和平安全做出的重要努力。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东盟5个创始成员国就提出仿效拉美和非洲,在东南亚建立无核武器区。但受国际形势所限,直到冷战结束之后,东盟才在1995年12月达成《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该条约已于1997年3月生效,东盟十国均已签署和批准。
目前,世界上有拉美、南太、非洲、中亚和东南亚五个无核武器区。与其他无核武器区条约类似,《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规定成员国不得发展、制造、拥有、控制、部署、运输、试验或使用核武器,不搞核扩散,不向该区域任何地方的海域倾倒放射性废物和其他放射性物质。但与其他无核武器区条约有所不同,《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有两个特别规定。一是条约区域涵盖缔约国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二是条约议定书要求核武器国家承诺不对任何缔约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也不在东南亚无核武器区内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长期以来,东盟积极谋求让核武器国家签署条约议定书,因为没有核武器国家的参加和承诺,所谓的“无核武器区”在很大程度上就只具有政治和外交上的象征意义。但除了中国态度积极外,美、英、法、俄都有所保留。上述四国一是担心该条约将缔约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纳入条约适用范围,会限制核武器国家在该地区开展涉核军事活动;二是担心条约关于禁止缔约国发展、制造、拥有、控制、部署、运输、试验或使用核武器的规定,会限制核武器国家载有核武器的舰机访问该地区港口或过境;三是担心加入该条约议定书,会限制其在该区域对其他国家,包括核武器国家使用核武器。
为了促使核武器国家签署议定书,《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缔约国与五核国协商修订了议定书,规定在缔约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五核国只需遵守条约禁止倾倒放射性物质/废物的规定,缔约国保留允许外国船舶/飞机进行港口访问和过境的特权,五核国仅承诺不对条约缔约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2012年,五核国一度拟签署议定书。但英、法、俄临时提出保留意见,主张:加入议定书不应损害核武器国家自卫权;如果条约缔约国退约或违约,核武器国家可调整政策;如缔约国允许携带核武器的舰机过境或到访港口,则核武器国家不再受议定书义务约束。条约缔约国无法接受这些保留意见,议定书签署问题遂一拖再拖,迄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国1999年以来一直表示愿意率先签署议定书,当前再度重申该立场,主要出于以下考虑。首先,该条约与中国一贯坚持的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或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主张一致。因此,中国积极倡导达成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以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消极安全保证”国际法律文书。中国现已签署并批准其他四个无核武器区条约,对东南亚无核武器区自然也持鼓励支持态度。
其次,国际核领域变乱交织,亟需积极作为,为陷入停滞的核军控进程注入新能量。从俄乌冲突到中东乱局,再到印巴交锋,主要地区热点都笼罩着核武阴云。从“康涅狄格”号核潜艇南海撞山到“奥库斯”武器级核材料转让,核安全、核扩散风险连连。从《中导条约》到《开放天空条约》,再到《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原有的核军控条约要么已经作废,要么即将消亡。有人说核军控正在进入“黑暗时代”。而中国的主张如同照亮这“黑暗时代”的一盏明灯。
南海和平稳定,是中国-东盟努力方向
【柬】 希姆·罗萨
南海地区多年来一直是东南亚一个存在争议的海上地缘政治热点。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东盟(ASEAN)成员国与中国已经尝试通过多种方式来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这主要包括双边、多边谈判,以及尝试利用其他替代性外交手段。
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国家政府代表在柬埔寨金边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这是解决南海问题的早期重要举措之一。当时,东盟国家和中国历经数年就《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内容展开谈判,最终达成共识。
尽管《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未涉及任何海域划分,但表达了解决南海问题的政治意愿,即“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自那时起,东盟国家与中国一直就南海问题进行沟通与合作。如双方在易于推动的海洋相关领域积极开展合作,这主要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考察、海上搜救、海上航行与通信安全以及打击跨国犯罪等等。此外,东盟国家和中国还致力于推动“南海行为准则”(COC)的制定。截至目前,“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进程正在加快,已经完成了案文三读。此外,近日举行的中国-东盟外长会再次展现加速推进准则磋商进程、早日签订协议的政治意愿。
尽管我们已经看到在南海问题上存在多种形式的合作,但不可否认的是,围绕南海部分区域的主权主张仍存在分歧乃至争议,尤其是在专属经济区(EEZ)相关问题上。此外,近年来有关争议海域军事化的报道不断,引发了对本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担忧。在此背景下,与南海问题相关的利益攸关方有必要重新确定各自立场,避免激化矛盾,引发冲突,并携手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秩序。
首先,所有相关方应继续遵守现有协议与政治宣示,例如中国-东盟于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些现有法律与政治文件,为有关国家携手维护南海和平与稳定提供了可行的合作路径。虽然现有共识并非完美、也并非界限分明,但有关各方应在其基础上,为南海海域制定更加具体的海上行动规则,并确保其与国际法(如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一致。鉴于当今国际秩序正处于演变进程中,相关利益攸关方有必要对既有合作平台进行重新审视与调整,以期实现持久的和平与秩序。
其次,应充分发挥东盟的平台作用。因为南海属于西太平洋的一个边缘海,是亚洲三大边缘海之一,在地理位置上与东南亚地区有着密切关系,因此该区域组织在处理南海相关问题上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各方可就南海相关问题表达立场,并共同寻求一致的、可持续且为有关各方所接受的解决方案。
再次,鉴于南海不仅是重要的国际航运通道,而且蕴藏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该地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都将是不可接受的。因此,达成基于国际法普遍原则,且体现包容精神的行为准则尤为迫切,也是东盟国家与中国未来共同推动的主要方向。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各方最终需要达成共识,将南海视为和平与发展的海域。围绕南海部分地区的领土和主权争议,以及在冲突解决方式上的理念差异,长期以来一直是南海问题的一部分。然而,为了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相关利益攸关方应避免使用武力,营造有利环境,通过外交手段管控并最终和平解决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