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车主买了“保险”却得不到保障。
“我花9000元钱买的‘统筹险’,结果真出事了却迟迟理赔不了。”据报道,江苏南通市民朱先生是一名网约车驾驶员,由于从业第一年发生过一起事故,理赔金额达3万元,所以在次年续保时,原商业保险公司拒绝为他承保。无奈之下,朱先生只好在平安保险购买了交强险,而商业保险部分,在理赔员的推荐下,他花9000元购买了中鹏统筹科技(山西)有限公司推出的“统筹保险”作为替代。
但在之后的运营过程中,朱先生又卷入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涉及50万元的赔偿责任。其中来自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赔付很快到位,但统筹公司那边的理赔却一直没有进展。
朱先生此次所遭遇的,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保险市场中的市场失灵现象。比如,他被保险公司拒保,就属于一种“逆向选择”的结果。这也是保险业所面临的一个长期困境:最需要保险的人,往往也是保险公司最不希望接触的客户。
客观说,各种交通安全统筹公司也是应市场需求而生,但其天然的硬伤在于:保险并非一个低门槛的业务,保险公司一般也是金融巨头,擅长各种保险精算。像朱先生这样的客户,保险巨头都不敢承接,民营的统筹公司又有几分赚钱的机会呢?
2025年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点名“车辆统筹保险”投诉量激增。
2024年12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曾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等的风险提示,称统筹保险并非真正的保险,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
就朱先生的个案而言,虽然统筹保险不受保险法调整,但其受民法典约束,仍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求取公道。
而从市场整体看,“车辆统筹保险”投诉量激增的事实也反映出,消费者对这类保险的需求巨大,监管部门和保险业“正规军”不宜无视于此,想方设法满足这一需求,把各种“野路子”公司挤出市场才是真正的解题之道。
事实上,像朱先生这种保险公司不敢承接的需求,中小公司有其独特优势,身段更灵活,成本更易控制,也更容易聚焦细分市场。关键在于如何把那些鱼目混珠的不良公司拒之门外,同时又能对优质公司进行扶持和鼓励。这需要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的共同努力。
在监管方面,应在引导合规、完善监管、提供替代方案方面采取更科学的治理策略,力争通过合理的监管平衡,使统筹保险成为真正的市场补充,而非新的风险隐患。
对保险公司而言,相关部门也可提供相应政策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低门槛、可负担”的创新保险产品。
总之,朱先生遭遇的“统筹保险”理赔难问题,反映的是这一特殊保险种类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尚存在诸多不成熟、不健全的地方,需相关方面予以足够重视并拿出解决办法,不能让车主买了“保险”却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