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一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帖称,湖南长沙中天广场写字楼的物业在电梯旁张贴温馨提示:“电梯钢带异常,每趟最多乘坐8人”,并用加粗字体标注“生命仅有一次,请珍惜”,这让她感到不安。
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当记者来到涉事写字楼时,一楼的“温馨提示”已被撤下,更换为“1、2、4号梯钢带异常,停梯整改”的提示,但其他部分楼层仍在继续张贴。客服中心负责人解释称:“我们控制不了乘梯人数,所以才贴了那个提示,文案确实不妥当。”
这则“温馨提示”不仅文案粗暴,更是向外推卸责任的借口。电梯出现故障,却让公众自行判断安全与否,这种对生命的漠视,无疑是在拿普通百姓的生命开玩笑。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有义务保障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业主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若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损,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亦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应采取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物业公司明知电梯“钢带异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却未立即整改、停止运行并及时维修,反而通过张贴“温馨提示”限制乘客数量,让电梯继续“带病工作”,这不仅使电梯危机重重,更与法律法规相悖。
2023年,我国电梯设备登记数量已达1062.98万台,保有量逐年攀升。电梯设备“带病运行”问题多发,伤亡事故多与“带病运行”有关。尤其是一些经营不善的商业综合体,物业维保修理费用不到位,“带病运行”的电梯更多,出险概率更大。
中天广场写字楼内有多家酒店、公司,电梯使用量大且已使用17年。此类公共场所电梯投用较久、使用频率高、载荷承重大,零部件磨损严重。而电梯大修和更换耗时较长,一些商户为免影响经营,往往选择“大病小修”“有病不治”或延时报修。
“温馨提示”不能成为电梯“带病不治”的借口。尽管问题电梯已停梯整改,未酿成重大安全事故,但如何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探索老旧电梯更新资金筹措机制,提升各环节责任意识,架构起严密的监管机制,从源头杜绝电梯“带病不治”“超期服役”,已变得十分紧要和迫切。( 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