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其中明确,严禁为追求升学率、优秀率、合格率劝导学困生放弃考试,严格管理流量明星进校园活动防范学生追星。另外,教师不得利用课堂和学生在网上“吸粉”“吸睛”。(9月25日 澎湃新闻 )
我们常说,“法无禁止即自由”。然而,尽管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教师发视频、拍段子、直播带货乃至成为网红,但教师的身份特殊,承载着公众的期望与信任,因此不能无拘无束、为所欲为。所以,每一位教师都应明确自己在网络世界中的“界限”:比如,不得在上课时间进行网络直播,以免影响课堂教学;直播时也不应接受家长的打赏,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更不应利用学生为自己喜欢的明星应援,损害学生的权益和教育的纯粹性。
现实中,许多老师在视频平台上分享教学日常、幽默段子,或是以学生课间活动为题材的视频。这些“校园”视频往往能引发共鸣,受到公众的广泛欢迎,流量也相当可观。如果仅是自娱自乐,这自然无可厚非;但若是为了吸引粉丝进而直播带货,即便没有直接影响到教学工作,也存在与职业身份相冲突的嫌疑,需要教师谨慎对待。
在学生心中,教师具有极高的权威性,许多学生都会自觉地配合教师拍摄视频等活动。然而,如果个别学生对此感到不适,却往往因为畏惧而不敢表达。例如,抖音上曾有名为双双的老师,未经学生同意擅自进入寝室拍摄视频,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和个人隐私。更甚者,她还利用学生为自己引流带货,将学生视为牟利的工具,这种行为严重亵渎了教育的尊严,最终也被当地教育局勒令辞职。
关于是否可以将学生视频发到网上,这确实需要分情况讨论。但无论如何,教师利用学生为自己“吸粉”“吸睛”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湖南省教育厅在新版的“20条”中已对此做出了明确的禁止。在短视频盛行的今天,教师和其他人一样容易受到流量的诱惑。一旦粉丝增多,直播带货的欲望和冲动就可能随之而来,进而可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此外,无底线地拍摄学生还可能触犯法律。
严管即是厚爱。湖南省教育厅的这一规定并非多此一举,而是旨在防微杜渐,提醒教师不要因追求流量而跨越底线、违背师德和法律。当然,如果教师凭借个人魅力或独特形象获得关注并意外成为网红,这本身并无不可。这样的网红教师身份甚至可以成为共享教育资源、传播教育理念、增进社会沟通的桥梁。但关键在于,教师必须始终保持教育的初心和使命,不将学生作为自己博取流量的工具。
总之,“不得利用课堂和学生在网上‘吸粉’‘吸睛’”这一规定为所有湖南教师划定了清晰的网络行为界限。同时,这也应成为全国教师共同遵守的准则——将互联网和自媒体作为教育教学的辅助工具是可行的,但绝不能将学生作为自己追求名利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