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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 个人征信岂能由“个人”信口胡说

2021-05-25 20:49 千龙网

近日,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目前,经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协调,涉嫌上传不当信息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做了在线删除处理。(5月24日 澎湃新闻)

据了解,做个体户的房女士与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由于疫情影响,房女士向晋商消费金融提出了延期还款,后者为其延至2020年底再接着还款。截至目前,她尚需偿还本息7万余元。经向晋商消费金融核实,他们承认不当信息是由他们上传到征信系统的。

征信报告作为评价个人信用情况的权威性材料,竟然出现了如此的“侮辱性”字眼,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据人民银行解释称,征信系统作为一个平台,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当事人如有异议,可走征信异议处理程序。

虽然征信机构可以将个人欠款金额、逾期时间上传至征信系统,但征信报告作为证实个人信用的权威性材料,岂能由金融机构根据个人意志“想怎么写就怎么写”?金融机构随意使用对借贷人信用进行评价的权力,却没有履行好如实评价的义务,甚至进行随意侮辱,这种行为应该有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次事件也应该引起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重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进程的不断加快,机构及个人对信用报告的重视程度也在与日俱增,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唯一出具报告的权威性平台,对于金融机构导入的个人信用信息不能当“甩手掌柜”,“照单全收”。虽然当事人可以通过征信异议程序解决相应问题,但征信报告作为个人贷款买房、买车的重要凭证,如果因纠错不及时或者因双方出现分歧难免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再出现几个类似不负责任的机构,也势必会影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权威性及群众维护个人良好信用的积极性。所以,平台应该尽快建立完善的信息审核机制,针对机构上传个人信用信息的合理性、规范性及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信用体系的建设成果来之不易,仍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维护。

(文/孙克南)

责任编辑:蔡健雅(QZ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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