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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纪在前规范执法 让雷洋案不再发生

2016-12-29 18:52 千龙网

继北京丰台检察机关对雷洋案的涉案民警作为不起诉决定后,北京市公安局及时跟进,与昌平区纪委对雷洋案涉案警务人员、相关责任人严肃作出党政纪处分,充分体现了北京警方从严治警、严肃纪律的态度和决心。

因涉案民警的犯罪行为轻微而不起诉,并没有否认其违规违纪行为不受处理。纵观涉及该案警务人员的处分决定,既有当事的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又有警方各个层级的相关责任领导,共涉及11人。

其中,除3名警务辅助人员被解除劳动合同外,对当事的两名民警都是顶格作出处理,邢永瑞被双开,孔磊被调离执法岗位,应当说,民警的违纪行为受到了严厉的党政纪追究。北京警方不护短、不遮丑,进一步纯洁了执法队伍,对其他执法警务人员也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对于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称得上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

对涉及的相关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北京警方也毫不手软,共有6名领导被问责,既有派出所领导,又有治安部门的领导;既有最基层的副中队级领导,也有分局层面的领导;既有党政纪处分,又有组织处理,可谓体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必追责。党中央在抓党风廉洁建设中反复强调要认真贯彻“挺纪在前”的执纪理念,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本案对涉案警务人员的党政纪处理,也是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中央要求的一次具体实践。

由于在警方执法过程中激烈反抗而导致被强力控制,雷洋意外死亡,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令人痛惜一个生命的逝去;由于在正常执法中出现意外而未尽职责,一群警察被问责,失去了自己的职业前途,令人痛惜警察执法面临的巨大风险。由此可见,警察规范执法和公民配合执法都应是当前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两者缺一不可,希望在法治不断进步今天和未来,我们不会再看到类似雷洋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李泽杰(QU0016)作者: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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