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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 恶意抢注“全红婵”商标不可为

2021-08-18 10:38 千龙网

近日,企查查APP显示,全红婵商标被多方申请注册,最早申请日期为8月5日。据悉,8月5日全红婵在东奥会女子10米台跳水夺冠,打破了世界纪录。律师表示,注册“全红婵”商标,损害了全红婵的姓名权。如果有企业成功注册了“全红婵”商标,则全红婵可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8月17日经济观察网)

全红婵一跳成名,连续多日上热搜榜,虽然年仅14岁,但未来商业价值潜力可期。按照以往的市场规律,全红婵已是炙手可热,各种代言广告将接踵而至,身价随之上涨。多个商家瞄准机会,在第一时间申请注册“全红婵”商标,试图借此牟取利益。

据报道,“全红婵”商标从8月5日起就遭抢注,国际分类涉及食品、服装鞋帽、日化用品等,目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这是典型的恶意抢注行为,商家通过抢注、投机倒卖商标获利,并非真正为了经营所需。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自2021年3月起,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明确7类恶意抢注情形将被严厉打击,其中就包括“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显然,在全红婵一跳成名后,商家抢注“全红婵”商标行为,在被严厉打击之列。

恶意抢注商标不仅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还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武汉期间,就有人蹭热点抢注“钟南山”、“李文亮”等人名商标和“火神山”“雷神山”等地名商标,遭社会舆论强烈谴责,最后不但未获准注册,相关申请人及其申请代理机构被行政处罚。

名人商标不应随意注册、滥用。应依法予以驳回,并对申请人施以处罚,以儆效尤。监管部门应加大宣传,普及注册商标的相关知识,不要妄图投机取巧。同时,名人自身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江德斌)

责任编辑:耿娟(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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