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行为。专家指出,此类行为扭曲破坏电商信用评价机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严格依法治理。
近年来,当人们打开快递包裹大多能看见一张与所购商品无关的卡片,它们大多写着醒目的大字,“全五星外加20字的评价内容并晒图,领取2-5元红包”,或是印有微信二维码,旁边标注:“扫码加微信返现2元”,这些卡片被称为好评卡,用来诱导消费者对所购商品做出好评。
对于商家来说,“好评返现”是一种流量获取方式,也是重要的盈利方式。有了流量将会获取更多的关注度,销售更多的商品。但是,在快递包裹中加入“好评返现”卡的行为是违法的,我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好评返现”屡禁不止,这与商家缺乏法律知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监管难度大有关。“好评返现”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人们很难把它和违法行为挂钩,消费者的“举手之劳”更是让“好评返现”流行。
政府部门要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靠技术手段增强甄别防范能力。各电商平台要合理制定商家信用评价,避免商家利用非正常手段售卖商品;相关法治教育宣传讲座也可让广大商家和消费者明晰“好评返现”的违法属性,引导消费者拒绝小利诱惑,重视信用评价真实性。(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