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直播”带货已经成为商贸流通企业的标配,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传统线下销售模式受到冲击,线下店铺经营受阻,企业纷纷试水“网络直播”,网红带货、店主直播、导购直播等多样化的网络直播纷纷涌现,各种产品也是层出不穷。
直播电商销售作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模式,已经发展成为电商在新时代的新产业,直播带货呈现出极强的爆发性,但是在网络直播带货也不能忽视产品质量、不能忽视对虚假广告、夸大产品效能的监管,网络直播带货不能沦为法外之地。
根据我国《广告法》、《电商法》等法律规定,网红需要为所推荐、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换言之,应该为网络直播主体带上“责任制”,主播带货时不能以为仅仅向消费者推销完商品就一了百了了,同时应该考虑自己“代言”的产品质量是否有保证?售后服务谁来管等诸多问题。如果其所推荐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发生虚假宣传,将可能导致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直播电商销售虽然可能在短时间内达到高额的交易数量和金额,给商家带来可观的收益,但同时发生消费纠纷的情形也并不少见。此前曝光的一些案例令人咋舌,某些网红“带货”商品存在质量瑕疵、假冒伪劣等问题屡见不鲜,有些消费者购买“带货”产品后,遭遇维权“无人区”,投诉无门。一系列带货翻车现场,不仅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市场秩序和网络生态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危害,我们在创新发展的同时不能漠视法律。
严把质量关,直播带货要监管履职到位。不得做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效能,更不能卖假货欺骗消费者,相关部门应对带货产品随时进行抽样检查,严把质量关。同时,网络平台也应该承担监管责任,对网红带货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专人审核等措施,谨防大意失荆州,丢失“网民心”。
谨防流量热,直播带货要注重长效机制。直播带货可能在短期内收益明显,但是要有长远规划,真正地从促进经济大局着想。注重品牌效应,建立品牌意识,要从摆脱短期的“流量建立长效发机制。
主播和平台应提高法律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知识,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身名誉和形象负责,进而实现自身收益、商家获利、消费者省钱的多赢局面,让电商直播走向良性循环,届时“直播带货”将不是野蛮生长,也将不再是法外之地。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直播”带货已经成为商贸流通企业的标配,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传统线下销售模式受到冲击,线下店铺经营受阻,企业纷纷试水“网络直播”,网红带货、店主直播、导购直播等多样化的网络直播纷纷涌现,各种产品也是层出不穷。
直播电商销售作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模式,已经发展成为电商在新时代的新产业,直播带货呈现出极强的爆发性,但是在网络直播带货也不能忽视产品质量、不能忽视对虚假广告、夸大产品效能的监管,网络直播带货不能沦为法外之地。
根据我国《广告法》、《电商法》等法律规定,网红需要为所推荐、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换言之,应该为网络直播主体带上“责任制”,主播带货时不能以为仅仅向消费者推销完商品就一了百了了,同时应该考虑自己“代言”的产品质量是否有保证?售后服务谁来管等诸多问题。如果其所推荐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发生虚假宣传,将可能导致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直播电商销售虽然可能在短时间内达到高额的交易数量和金额,给商家带来可观的收益,但同时发生消费纠纷的情形也并不少见。此前曝光的一些案例令人咋舌,某些网红“带货”商品存在质量瑕疵、假冒伪劣等问题屡见不鲜,有些消费者购买“带货”产品后,遭遇维权“无人区”,投诉无门。一系列带货翻车现场,不仅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市场秩序和网络生态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危害,我们在创新发展的同时不能漠视法律。
严把质量关,直播带货要监管履职到位。不得做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效能,更不能卖假货欺骗消费者,相关部门应对带货产品随时进行抽样检查,严把质量关。同时,网络平台也应该承担监管责任,对网红带货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专人审核等措施,谨防大意失荆州,丢失“网民心”。
谨防流量热,直播带货要注重长效机制。直播带货可能在短期内收益明显,但是要有长远规划,真正地从促进经济大局着想。注重品牌效应,建立品牌意识,要从摆脱短期的“流量建立长效发机制。
主播和平台应提高法律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知识,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身名誉和形象负责,进而实现自身收益、商家获利、消费者省钱的多赢局面,让电商直播走向良性循环,届时“直播带货”将不是野蛮生长,也将不再是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