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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我和“宪法日”相约在冬季

2019-12-04 14:37 千龙网

12月4日,时光如寒冻起玻璃上的霜花,突然“一缕阳光”照射进来,让我倍感暖意,原来在这一天各地正在举行“宪法宣誓”活动,有序组织干部学习交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走进大街小巷向群众详细宣传讲解宪法内容。这样的冬季虽貌似冰冷,但心如热火,我和“宪法日”如期相约在冬季。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有人说冬季是一个“藏肉”的季节。于党员干部而言,冬季孕育了“宪法日”的诞生,是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好节气。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是宣传宪法、普及宪法的必要途径。要积极通过观看宪法公益宣传片、向宪法庄严宣誓及组织学法考试的方式,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思想内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革命。

冬季,是白色的,孕育之梦。我和“宪法日”相约在冬季,愿法制如这大雪,还世间无瑕洁白。“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于党员干部而言,知法懂法,才能在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才能敬畏法律的权威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要自觉净化个人生活圈、工作圈和朋友圈,不搞圈子文化,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待个人名利要如大雪般冷漠,才能让宪法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冬季,树木“哗哗” 直响,狂风卷着树枝,落叶归根。领导干部要懂得落叶归根的思想内涵,要不忘“爱党”、“爱国”、“爱民”这个“本”。“宪法最尊严,一诺千钧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上成为模范、当好表率,严格依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做到“爱党”、“爱国”、“爱民”。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宪法之于人民群众,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之于共产党,是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设立“宪法日”是党中央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的具体措施之一,对于统筹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我和“宪法日”相约在冬季。愿宪法意识深入人心,愿尊重宪法、遵守宪法成为全体国民的自觉。

责任编辑:刘美君(QN0048)作者:腾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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