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无儿无女无配偶,只因在十几年内存款两万多元,就要被取消五保户待遇?11月6日,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做客民声热线,回应热点问题。针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和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存在的问题,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张东霞回应,民政厅拟修订《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或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的人均存款标准由不超过当地6个月低保金额,提升至不超过3年低保金额,最快有望在明年第一季度落地。
八旬老人突然被取消五保供养资格,只因多年攒下2万元积蓄?那么周奶奶这笔“巨款”的构成呢,每月150元的计生奖,每月100多元的社保、利息,2012年开始村里每年发一次性发给周奶奶几百元分红,最大一笔1万元收入是村里去年的卖地款分配。这样的省吃俭用省下来的“养老钱”竟成了取消五保户资格的理由,拷问政策背后的合理性。
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80元,80多岁的老奶奶有存款2万元,财产超出6个月低保标准,是应该取消五保供养,然而,如果真这么做,却背离了政策初衷,因为如果没有具体事情的具体分析,没有深入调查,会误伤到许多五保户,从而损害职能部门的形象。 八旬老人无儿无女无配偶,十多年只存下了一万元钱,难道五保户就不能有一点存款?两万块钱的存款也并非老人的收入来源,而是领取的政策补贴和卖地款分配,可以说是老人的“养老钱”,别说几千元了,两万元的存款可能住一次院就没了,如此简单粗暴的取消其五保户的资格,实在是背离了政策初衷。
周奶奶的情况是不适宜取消资格的,老人家的情况估计在别的地方也会发生,必须引起关注。要堵塞五保丢“资格”背后的政策缝隙,是否要取消老人的五保供养,事前程序要做到位,首先信息核对系统对他财产情况进行核查,系统出现预警不是马上简单剔除要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准确核实她这笔钱的构成,兜底工作该有就有。倘若是有固定收入来源,且达到超过六个月低保标准,那么,该取消就取消,若是像周奶奶这样的情况,则建议恢复其参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