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男子高某某将摩拜单车运回家中,并强行锯开车锁将其占为己有,没想到车上有GPS定位系统。该检察院日前以涉嫌盗窃罪对高某依法批准逮捕。(12月13日《澎湃新闻》)
因为盗窃了“共享单车”,上海的这位市民被检察院批捕了。有人发出质疑,这辆单车的新车价格在2000元,旧车就不会值2000元了,就因为盗取了一辆单车就被批捕了,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
其实不然,检察院既然批捕了,就有批捕的理由,就一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盗窃的虽然只是一辆单车,但是也属于盗窃行为,既然属于盗窃行为,就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标准进行处罚,小案件不是从轻处罚的理由。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为这种“重视小案”的执法而叫好。
不过,我想这起“重视小案”的做法,也给我们留下了追问和思索的空间:假如,这位上海市民盗窃的不是“共享单车”,而是“百姓单车”,我们的执法部门还能不能做到“重视小案”?
从“共享单车”的价值来看,新车也就是2000多元,如果抛却折旧的价值,就会低于2000元了。而实际上,在社会上盗窃单车的情况是很普遍的。百姓生活中就经常会丢失单车,有的是自行车,有的是电动车。可是,这样的案件已经很少有市民报案了,无论丢失的是自行车,还是丢失的是电动车,无论丢失的是新车,还是丢失的是旧车,已经“懒得报案”。而这些“市民单车”的价值有的时候比“共享单车”价格还要贵,比如有的电动车在购买的时候就是3000多元。
市民丢失了单车为何“懒得报案”?这是因为目前的执法部门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轻视小案”、“小案不破”。即使市民去报案了,也只是简单记录一下,不可能兴师动众的去给你破案。当然,有的时候市民被盗的单车也能回来,可是这不是专门破案的结果,而是执法部门突然发现了“被盗单车”。
那么,我们想追问的是,为何“共享单车”丢失了,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如此之大,会去破案,会给予批捕。而老百姓家里丢失了单车,却没有如此大的执法力度了呢?想起一则旧闻,某地一位市民经常丢失单车,他无奈地在自家地下室里张贴了一则“告小偷书”,一辆单车不值钱,您就别费神了。这似乎很可笑,其实何尝不是对于执法部门的嘲笑,是对“小案不破”的控诉?
“盗窃共享单车被批捕”,有人说是小题大做,其实不然,法律的威严不容践踏,再小的案件都值得法律追究。问题是,如果被盗的是“百姓单车”执法部门还较真吗?“盗窃共享单车被批捕”一点也不冤枉。但是,请执法部门拿出“盗窃共享单车批捕”的劲头管理社会。(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郭元鹏)
新闻细读:上海男子把共享单车运回家并锯锁 已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