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遏制顶风违法排污须向“人祸”开刀

2016-12-05 15:2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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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先锋化工肆无忌惮地排污,群众怨声载道,当地环保部门曾经一年接到关于先锋化工的投诉高达177次;2016年3月16日仅一天,环保部门就受理投诉107件。针对先锋化工污染环境的恶劣行为,云南省、县两级环保部门曾多次给予处罚,但该企业依然违规生产,无证排污,甚至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后,仍不见整改行动。(12月4日 央视《经济半小时》)

先锋化工违法排污臭名昭著,对省县两级环保部门的处罚熟视无睹,甚至面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点名,还顶风违法排污,其罔顾法律的嚣张气焰由此可见一斑。需要追问的是,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先锋化工违法排污的有恃无恐?

答案不言自明。用先锋化工公司的话说,即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也无所谓,因为他们的企业很特殊。这个特殊,就是因为先锋化工公司是当地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每年能为当地财政贡献不菲的真金白银。因为成了当地财政的摇钱树,先锋化工被重点培植和扶持,违法排污明里暗里都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默许或支持,底气十足地对抗环保执法也就再自然不过。

由此可见,先锋化工恣肆妄为违法排污的背后,是利益交织的“人祸”在背后作祟所致。因为“人祸”的横行,环境污染治理执法中的以罚代法、执法机关充当“保护伞”等本该禁止的行为,也就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以致再严的法律陷入了“老虎虽威猛,奈何缺了牙”的尴尬。云南先锋化工肆无忌惮违法排污、无视法律的任性和嚣张,真正的根源正在于此,再次凸显了环境污染治理中根治“人祸”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揣着明白装糊涂,对污染企业违法排污默许或纵容,最根本的缘由在于盲目追求地方GDP、不惜透支能源环境资源。不可否认,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地方政府确实有“难言之隐”,但涸泽而渔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做法,不仅不符合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环境理念,而且也会让“人祸”加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故此,依法果断地向环境污染治理中的“人祸”开刀,让其不再兴风作浪,实乃题中之义。

“人祸”不能靠人治,只能依靠法治,这是最基本的常识。目前,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都对“人祸”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实践中,环保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诸多问责措施并未完全落到实处。尤其是在追责过程中,多数时候只将板子直接打在企业身上,对背后默许或纵容企业违法排污的官员往往是不了了之,无疑助长了部分政绩观扭曲者的任性妄为。即使偶有负有直接责任的官员被追责,也往往是对其予以行政处分,而鲜有法律方面的问责。如此隔靴搔痒,必然导致法律的威慑效果不彰。云南先锋化工底气十足地违法排污,虽属极端个案,但其中暴露的对部分政绩观扭曲者依法问责不力的问题,足以令人警醒。    

由是观之,遏制顶风违法排污的任性行为,依法问责背后的党政责任人更为重要。就云南先锋化工违法排污一案而言,当务之急,在依法严厉制裁企业的同时,还必须对默或许纵容该企业违法排污的相关官员依法问责。如此,才能杜绝“人祸”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负面效应,法律的震慑亦才能起到以儆效尤的良好效果。否则,即使再严厉的法律,也会因为没有依法问责作为兜底保障而沦为“稻草人”,始终无法遏制“人祸”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胡作非为。(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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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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