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1995年3月15日,年仅21岁的工人聂树斌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他曾向律师哭诉自己遭遇刑讯逼供,但他的命运并没有因此改变。
42天后,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指令异地复查,山东高院向聂树斌母亲张焕枝送达了立案复查决定书。
2016年6月6日,聂树斌案进入审判监督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本案。
12月2日上午,聂树斌再审改判无罪,沉冤昭雪。
聂树斌悲剧的发生,属于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聂树斌案的昭雪,同样也是法治进程的历史必然。
这一刻,距聂树斌被执行死刑21年7月零5天。
这二十年,是从最初的乱象丛生、无法可依、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和党章的二十年;是人民司法从百废待兴中踉跄起步,到民主法治风起云涌,成为引领时代鲜明旗帜的二十年;
这二十年,是完成“法制”到“法治”的转变,包括司法权在内的公权力一步步被赶进法制的铁笼,走向规范,为民驱使,成为维护公平正义利器的探索过程的二十年;是“官本位”、“权本位”到民主、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律成为越来越多公民的自觉信仰的二十年;
这二十年,是法治意识彰显,公民意识觉醒的二十年。是从重刑主义、运动式“严打”屈打成招,到“罪刑法定”、“疑罪从无” 、“非法证据排除”、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仅有口供不得定罪”等现代司法理念的强力转变的二十年;
这二十年,是信息闭塞、监督缺位到阳光司法、民意畅通的二十年。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新媒体、自媒体、信息化、大数据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人们对司法活动的知情、参与、监督渠道越来越多、越来越顺畅,公民诉求能力大幅提升,参与也越来越有效,依法有序、理性表达正在成为常态。
这一切,在聂树斌案复查和再审过程中都得到了直观体现,促使了聂树斌案重见天日,见证了法治进步的风雨历程。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聂树斌的一纸无罪判决等了21年。这份沉重的判决见证了人民司法事业20多年的坎坷与磨难。可以说将法律权威锻造成包括执法者、司法者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是防止聂树斌的悲剧再次发生的根本保障。只有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冤案才能真正终结,聂树斌的悲剧才再也不会发生。
愿天下无冤。
愿法治成为护佑人民权益的坚实信仰!(千龙网特约评论员 若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