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警官,我找不到女儿了,怀疑已经被女婿打得不行了!”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兴隆派出所社区民警杨小艳接到一位老人求助电话,老人的女儿正是杨小艳所负责社区的一户女主人小云。小云及其丈夫小海都矢口否认家暴并表明不能与警方见面。但是,警察没有放弃,终于找到了这对夫妻,妻子的两条腿“乌黑”,明显是长期家暴导致的。(11月24日《人民日报》)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法律公器介入“家务事”,在微观社会细胞中更好地保护弱势人群的生存权利,正成为社会共识。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暴行为正式进入国家法律监管范畴,成为重要里程碑。
反对家暴法的实施,是对婚姻中处于弱势群体的最好保护载体。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尴尬。就是被家暴的弱势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不敢报警,不愿报警。有的是不想家庭破碎,有的是为了孩子而忍受。就像报道中提到的小云,虽然父母已经报警,但她本人却不愿把事搞大,不仅矢口否认,而且不愿意与民警见面。要不是民警主动出击,这起家暴事件就会一直处于隐蔽状态。
有了家暴法是个好事情,其能最大程度维系婚姻围城里弱者的权益。家暴法的执法部门就像是一位“包公”,在大堂之上依据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审理案件。但是,这种审理也只是限于那些“不怕事大”的弱者,他们愿意用鱼死网破的方式维护利益。这个时候,“包公”可以依据家暴法进行处理。问题是,对于那些隐蔽的家暴该如何处理?就像被家暴的小云,她一定是万万千千被家暴了,还不愿意家丑外扬者中的一员。她们会逆来顺受,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如果自己不举报,如果父母不举报,就让她们一直被家暴?
反家暴法是一把利剑。只是有了执法公平的“包公”显然还不够,还需要有主动出击,帮助“包大人”寻找线索的“展昭”。落实家暴法,不能处于有人举报了才去查处的层面,不能出现“民不告官不究”的现象,这样就会让反家暴法失去了威力。要让反家暴法的利剑维护那些不敢声张,不敢抗拒的婚姻中的弱者。这就需要出现更多的“展昭”,去寻找社会让的家暴线索,不管当事人是否愿意维护权益,都应该保护弱者利益。
一方面,监管部门需要设置“展昭岗位”,让他们深入社区寻找家暴线索。一方面,需要发动反家暴的“朝阳群众”,发现邻居存在家暴的情况主动举报。有关部门不妨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激发其举报家暴的积极性。此外,还应组建反家暴志愿者队伍,让他们从心理角度去劝说受到了家暴还想当羔羊的弱者大胆拿起法律武器。
严厉执行反家暴法,需要不徇私情的“包大人”,也需要主动出击为“包大人”寻找线索的“展大侠”。(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郭元鹏)
新闻细读>>>反家暴法实施九个月 立法需要层级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