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大数据产业不断向纵深发展,产业初具规模,仅2015年全国大数据市场规模即达102亿元。同时,大数据孕育了诸多新兴业态,激发了不同行业的活力。在技术的推动下,大数据已从起初单纯的一种应用工具成为撬动经济增长的“生产力”,催生了体量巨大的新兴产业。(10月20日《经济参考报》)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产物,大数据产业的崛起,不仅为创业创新提供了机遇,而且也为经济发展催生新的引擎和助力政府治理能力的提高,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正如业内专家所指出的那样,大数据是名副其实的支撑社会有效运行的战略资源,对经济社会进步的深远影响不可估量。
然而,如同硬币具有两面性一样,大数据产业在崛起的初始阶段,也难免泥沙俱下。企业“垄断”数据现象突出、数据非法交易猖獗、数据“孤岛”林立而融合困难等问题日渐突出,尤其是整个行业的发展因法律不健全,更是导致了大数据产业的“野蛮生长”。在此种现实语境下,夯实大数据产业的法治基石,用法治护佑其扬帆远帆,无疑更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有力纠偏器,相比其他任何手段,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涉及到诸多行业,牵一发动全身,而各行业的法治水平参差不齐,更需要法治为其护航。作为基于互联网技术风生水起的大数据,只有根植于良好的法治环境中,才有可能茁壮成长为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释放出服务经济社会进步的强大正能量。一旦脱离法治的良好土壤,就极有可能剑走偏锋,成为叫好不叫座的摆设。
回顾近年来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经验教训,不难发现,尽管大数据产业的规模化效应日益凸显,但由于没有统一明确的法治对其进行规范,其“野蛮生长”的无序状态始终如影随形,特别是在数据的采集方面,不少企业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只知道“为我所需”,而忽视对关乎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公民隐私相关信息的保护,甚至揣着明白装糊涂,以至给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埋下致命的隐忧。故此,在这种意义上,用法治护航大数据产业,让其更好地扬帆远航,实乃题中之义。
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突出强调要加快法规制度建设,以完善的法律制度确保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大数据产业方兴未艾而又野蛮生长的关键节点上,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完善而又成体系的法律法规制度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撑起法治保护伞,显然势在必行。
然而,仅仅完善顶层立法还远远不够。对大数据产业发展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部门,也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规范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具体说来,必须做到每走一步,都要审视一下相关法治是否还有需要完善之处,每遇到一个问题都要想着运用法治解决,用法治检验监管效果,用行动提升监管质量,对于偏离法治轨道的大数据产业及时依照法律法规纠偏,从而让法治护航成为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坚强后盾。
当然,以法治护航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持续不断地发力。当前,国家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号角已经吹响,未来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将更加蓬勃,依法护航的责任更加重大,必须凝聚法治力量,夯实法治基石。惟有如此,大数据产业才能真正健康发展,真正成为服务经济社会进步的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