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大数据共享政府部门要做急先锋

2016-10-20 14:3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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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的推动下,大数据已不仅仅是一种应用工具,而是撬动经济增长的“生产力”,催生了体量巨大的新兴产业。据易观国际统计,2015年我国大数据市场规模达102亿元,2017年有望达到170亿元。券商申万宏源的报告分析称,10年后大数据产业可撬动万亿元级的GDP发展。(10月20日《经济参考报》)

大数据除了自身就是一个巨大的产业之外,专家认为,其还可以在三个方面发挥作用,即为创业创新提供新机遇,为欠发达地区创造赶超契机,助力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一言以蔽之,大数据对社会经济发展作用重大。

大数据不仅是经济“富矿”,更是战略资源。既然是“富矿”,是战略资源,企业自然是当宝贝似的紧紧攥着,舍不得放手,也舍不得共享。事实也是如此,企业“垄断”数据现象突出。BAT三大巨头凭借其优势,掌握了大量的数据。以第三方支付为例,阿里和腾讯就占据了中国市场的九成。但要想获得这些数据,对于其他人来说,却是难上加难。高德地图被阿里巴巴收购之后,也就不再向外界公开开放地图数据。

“拿走数据的多,贡献数据的少。”大家只是使用数据,却不贡献数据,必然的结果,是大数据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沦落为一只好看的花瓶,没有了应有的内在价值。要打破数据“垄断”和“孤岛”,政府部门应该率先示范。

企业不愿公开数据,是经济利益使然,不难理解。但政府部门也不愿公开数据,却就不恰当了。有人表示,部分政府部门缺乏数据公开的动力,有的是因“懒政”而让数据沉睡,有的则是利用数据已经开展商业化应用,因此不愿共享。如果是因为“懒政”,那就应该将数据公开共享纳入政府部门考核,在公开的动力上打上一鞭;如果是想获得利益,那就显然是错误的。政府的数据来自于公众,政府部门的职责在于搞好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政府不是市场主体,如果政府部门通过数据牟利,那就是干扰市场秩序,谋取小集体利益。因此,规范政府部门的行为,让政府部门成为信息共享的急先锋,是大数据发展的第一步。

在共享大数据上,对于政府部门,可以强制;但对于企业,除了道义上的感召,更需要利益上的补偿和方法上的改进。大数据是“富矿”,是战略资源,在大数据的共享上,就要给予企业合理的补偿。对于大数据的使用者来说,付出一定的使用成本,也是理所应当。建立数据交易体系,或许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最佳方法。此外,在数据的交易上,要允许共享的企业,隐去最为关键的姓名、联系方式等,这不仅是企业“保护商业机密”的需要,也是保护公众隐私的需要。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  作者: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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