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火车站大屏幕滚动播发一批“老赖”名单信息引发舆论关注。个别网民对火车站利用公共设施晒“老赖”个人信息牵扯到的公民隐私权提出疑问,笔者认为不必小题大做,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可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这些规定,明确了播发老赖个人信息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的合理举动,目的就是督促和震慑失信人要服从和履行法律,还社会于公平,还百姓于幸福。
首先,有助于提高法律的执行力, 法院判决生效后,无论是民事判决还是经济判决,只要涉及还款,最难的就是执行力,老赖们不敢公然对抗法律,往往提前转移资金,造成账户上没有一分钱,要么债务人玩失联从人间蒸发,通过恶意赖账,达到赖账不还的目的,从而影响到法院判决的执行力,成为败坏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正因为“老赖”的行为没有约束力,又不会影响到老赖的正常生活,才成为老赖们逃债、躲债的管用伎俩。为遏制这种不良行为蔓延,采取公共场合曝光老赖个人信息,禁止“老赖”们高消费无疑是堵住老赖有钱不还的最佳方法。
其次,有助于建立公平和谐的文明社会。俗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社会需要文明,法律需要公平,百姓需要正义,如果我们任由“老赖”们视法律为儿戏,长期蔓延下去,社会就会失去正能量,百姓生活就不能安宁,建立和谐社会也就是“水中月、镜中花”了。如果说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 将“老赖”个人信息播发于众,成为人人皆知老赖,人人不与老赖交往的方式侵犯了“老赖”的隐私,倒不如说是建立文明和谐社会的有效良策。实事证明,通过公共场所播发老赖个人信息,就有许多欠债不还的“老赖”及时与债权人取的联系,将欠债及时进行了归还。
综上所述,在火车站播发“老赖”信息不存在侵犯个人隐私的嫌疑,而是维护社会文明、正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