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曝出,湖北某市一镇政府8名党员干部,为了能够顺利赴港澳旅游,在填写《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时,隐瞒真实情况,将政治面貌一栏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写“个体户”或“无业”。旅游回来后,这8人又将旅游费用在镇财政报销。被查之后,纪检监察部门责令该镇党委政府做严肃书面检查,追缴8名外出人员的所有违规款项,给予8人严重警告处分。这种在小事面前把党性修养,党员意识丢在一边的人,何德何能以党员身份自居,又有何脸面在党言党,服务党和人民群众?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年代,一句“我是共产党员”,把困难和责任揽在肩上,把生的希望和选择留给同志,体现的是我们共产党员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优秀品格。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建设年代,面对地震、洪灾、暴恐,有多少共产党员站出来,为了他人的生命坚强守护,有的不惜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如果一名共产党员,在蝇头小利面前,在面子和困难面前,率先自己丢掉身份,我们凭什么指望他在生死攸关那一刻挺身而出?凭什么相信他披着公仆的外衣能够给百姓谋福利?
“事虽微,不为不成;道虽迩,不行不至。”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更应该在生活的细微之处行使自己的使命,不卑不亢,以党员身份为荣。湖北此8名干部,丢掉的不仅是党性,更是一颗共产党员的良心。处罚姑且不论,单单是这种行为,已经不配再拥有共产党员的称号,不配当一个共产党员。有人说他们荒唐,但在笔者看来,这已经不能用荒唐来解释,这种言行暴露的恰恰是当今时代,不少同志躁动的内心,以及谋私的品行,如果不能加以遏制,恐造成大祸。
一个随时可以丢弃党员身份的干部,一个弄虚作假随意挥霍的干部,如果遇到国外不良势力的诱惑,许之以利益,他会做出多少有害于党和国家,有害于人民的事情,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没有党性修养的干部,一个从不认为入党很光荣的干部,如果在大是大非面前站错队,在急难险重情况下求脱身,怎么能够站在党员干部的队列里,安心服务人民,安心为党和国家工作。
我们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这些人进行了教育和惩戒,在笔者看来,更应该把他们树立为反面典型,将危害和后果呈现出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合格党员”。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对这一点小事都不在意,那遇到大是大非和急难险重的情况,又怎能身先士卒做表率,彰显党员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