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书协清理落马官员,晚点并不可怕

2016-04-06 15:5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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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开除6名违法犯罪、损害协会声誉的会员会籍,对12名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者暂停会籍。被开除者中至少有3名官员,其中两名原省部级官员分别在2010年和2007年被判处死缓。被暂停会籍者全部为官员,而且不乏近两年刚落马的高官。中国书法家协会行书委员会委员遆高亮认为,若干年前已被判刑的官员至今才被书协开除,“有点晚了”。(4月6日《北京青年报》)

官员2007年被判处死缓,中国书法家协会最近才开除其会员会籍,的确“有点晚了”。但是,书法家协会决定“清除异类”,晚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长期对已经入会的“异类”官员缺乏动作,或者根本不知道从何做起。

书法,是我国独有的一门文化和艺术。凡有志加入书法家协会,在书法艺术或书法研究方面又的确“有两把刷子”,不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官员,都应该予以鼓励。但是,官员成为书法家协会的会员,应当本着进行书法交流,提高书法水平的目的,而不能因官员身份左右逢源,或者用书协会员头衔变相敛财。否则,不但官员这顶帽子会变色,书法家协会也会因此跌价。

书法家协会清理“异类”官员,须自身拥有明确章程。俗话说,方向不对,全都白废。书法家协会不应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纯艺术性团体,既要对会员的艺术造诣作出规定,对会员的政治要求也应有严格的约束与规范。缺乏政治主张的协会、团体,没有组织性、原则性的会员资格,是不成立,不可以的。况且,已经违纪违法犯罪的官员会员,字即使写得再好,也一文不值。书法家协会应当将已经被官方认定违纪、违法的官员逐出门户。

书法家协会清理“异类”官员,也需要有相关政策依据,使协会在操作层面毫无障碍。官员参加书法家协会,一种是纯会员资格,还有一种是担任协会领导职务。民政部2015年7月出台的《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进行一次性清理。民政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亦提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这表明,即使是并不违纪违法的官员,也不能在协会内担任领导职务。

书协决定清理落马官员,看上去“有点晚了”,可这要比那些迟迟不动作不规范,明知官员入会或担任领导职务是为了谋求个人私利,或者协会知道官员入会增加协会的知名度,使协会的工作做起来更方便,仍沉默不语,睁只眼闭只眼,要好得多。基于此,包括书法家协会在内的其他协会等组织,应对官员会员进行清理整肃。如果协会章程中没有这方面规定的,应予以重新统一修订;如果协会章程中有与行政规章相背的条款,或者对官员入会、担任领导职务有“厚待”条款的,应予以整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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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向浩(QU0015)  作者:卞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