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书协拔出落马的官员会员能带出泥吗

2016-04-06 15:1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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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发布公告,开除6名违法犯罪、损害协会声誉的会员会籍,对12名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者暂停会籍。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被开除者当中至少有3名官员,其中两名原省部级官员分别在2010年和2007年被判处死缓。被暂停会籍者全部为官员,而且不乏近两年刚落马的高官。(4月6日《北京青年报》)

客观地说,从古至今,有很多官员的书法都写得极好,比如苏轼、郑板桥等。一者与社会风气有关,二者与其从小受到的教育有关。作为一种高雅的情趣和人生的修养,官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爱好书法并进行研究,是一件无可厚非、甚至值得提倡的事。

但显然的是,一些官员爱好书法,实则“项庄舞剑”“叶公好龙”,“很多人的心思是花点钱,当了书协主席和副主席,通过卖字就赚回来了。”认为卖字就是通过劳动换钱,不好追究责任,或许才是其动因。可以佐证的例子是,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其作品起拍价从2000元到12000元不等,作品《镜心》于2008年广州某冬拍会上以67200元成交,下马后却无人问津。河南省委原常委、郑州市委原书记王有杰在台上时,有评估其书法价格为每平方尺上千元,落马后起拍价仅30元都流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肖鹏爱好书法,媒体称有人“投其所好”,对他进行“腐蚀”……

事实上,在古代就有这样的贿赂行为,称为“雅贿”。违纪官员落马,被书协剔出,理所应当。但是,违纪官员会员的落马,又能否带出更多的泥呢?比如67200元成交的陈绍基作品,究竟是谁拍的,有没有得到利益照顾呢?对于投其所好者,主动“腐蚀”者是否也应该追究责任呢?

还需追问的是,这些“专业级别不值一提”、感觉“不咋样”的人,又是怎样混来了对于普通人“就像梦一样”的中国书协会员这件外衣呢?是书协自身把关不严,还是书协已被权力、金钱攻陷?有报道称,陈绍基为了广东书协的职务花了1000万,这1000万都流到了哪,不应是一个未知数。厚重、飘逸的中国书法需要书协干净存在。“不要弄进来再开出去”,书协应当呵护自己享受的尊重。

从制度上来说,基于官员可能存在的影响,明确官员在职时不得出售书法作品,让时间和历史来检验其书法成就,或是一条纾解书法界乱象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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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向浩(QU0015)  作者:关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