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干部“早退”要严防“脚踩两只船”

2016-04-05 16:3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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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退”成为社会热议话题之时,湖南一些地方,年龄并不算大的领导干部纷纷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4月5日 《瞭望》新闻周刊)

科级公务员提前退休、提前离岗现象在全国具有普遍性。按照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达到任职年限的最高年龄时必须退出领导岗位,而这个任职最高年龄与我国目前规定的退休年龄确实存在一定差距。然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吃空饷”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好多地方将提前退休纳入了“吃空饷”范围,许多“早退”干部又被召回到工作岗位上。

“早退”成为集领导干部“冷落”和“宠爱”于一身的矛盾“结合体”确实“事出有因”。最初,领导干部不愿意“早退”,因为,“早退”意味着权力旁落,结局必然是“人走茶凉”,昔日的“荣光”不在,尊崇无存。但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活动的开展,领导干部倍觉担子加重、责任巨大,“早退”又成为大家“宠爱”的对象。

我们不能否认实行领导干部“早退”的初衷是好的。这是因为我国公务员队伍过于庞大、人浮于事现象普遍存在。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各类公务员达708.9万人,而且每年通过“国考”以上万人的速度扩张。如何通过干部结构调整,控制公务员队伍过度膨胀,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让能力更强、素质更优的年轻干部充实到领导层,“早退”成为无奈之举。

不论反对,还是支持,关键是如何将“早退”的领导干部严格管理起来,合理利用起来,尤其是严防“早退”干部“脚踩两只船”现象发生。

现实中,“早退”干部几乎都到某些企业或经营性单位兼职,而“早退”干部也成为这些企业部门热衷追求的对象。因为,企业老板看中的是这些干部手中的“资源”。有了这些人,他们对政府的“公关”将如鱼得水。而“早退”干部“脚踏两只船”,享受着政府工资和企业薪金的双重待遇,结果就可能造成权力的滥用和社会资源的被利用。

防止“早退”干部“脚踩两只船”,首先要堵死“早退”干部违规兼职的通道,严禁他们到企业或经营性单位任职。此外,合理利用“早退”干部,让他们发挥“余热”,成为政府部门的“智囊团”,这是值得我们研究的课题。再有,要规范党员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打击官商勾结现象,对于“早退”干部“脚踩两只船”现象绝不姑息,治理不能止于劝其辞职,给予党纪处分,加倍返回违规酬劳也不失为一种惩罚措施。

防止领导干部“早退”引发“脚踩两只船”现象,根源还要从优化公务员队伍建设入手。笔者认为,尽快建立起切实可行的权力监督机制,尤其加大对“一把手”权力制约,确保公务员队伍姓“公”首当其冲。另外,改革传统教育机制体制,健全全面型人才教育,鼓励并加大“大众创业”扶持力度,必然可以减轻公务员队伍压力。

总之,对于领导干部“早退”现象不可率性而为,应该审慎面对,合理处置,在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适当考虑个体差异,予以针对性的策略安排,未为不可;加快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管理进程,防止“早退”造成负面影响,方为远见。

新闻细读:干部为何忙“早退”

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贾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