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司企协商”难降出租车“份子钱”

2016-03-25 15:1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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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深圳市交委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出租车行业简政放权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4项措施,包括改革不适应行业发展的6项管理规定、“份子钱”由企业与驾驶员协商确定、鼓励企业建立与驾驶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收入分配模式、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处理驾驶员的合理诉求。(3月25日深圳特区报)

“份子钱”之重,的确让出租车司机希望政府能拿出切实政策使期降下来,或是予以取消。但作为出租车企业,“份子钱”又是一项非常可观的收入,靠的就是“份子钱”生存、发展,不想轻易放掉这块吃在嘴里的“肉”。深圳市出台“司企协商”“份子钱”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还有在保护出租车企业利益之疑,因为出租车企业与出租车司机,后者是“弱势群体”,协商难已实现“平等”,最终的结果当然就不可能“公平”。

笔者以为,对解决出租车司机“份子钱”难题,有效的办法就是两个:一是取消。这在武汉、杭州、襄阳、义乌等城市已经实现,这些城市彻底地告别了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二是政府出台降低“份子钱”的政策的“指导价”。而这个“指导价”必须是比现行的“份子钱”有明确的降低。当然,就发展趋势而言,取消“份子钱”是大势所趋。因为已经有很多城市在这样做,而且显现出了效果;同时,政府高层及社会各界都在呼吁取消“份子钱”。

“份子钱”在一定程度困绕着出租车司机的从业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打车难。解决好“份子钱”这个瓶颈,不仅是出租车司机的意愿,也是市民的期盼。如南京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昨天联合宣布降低出租车“份子钱”,根据车型不同,每辆车每月可降低200元到800元不等,这意味着此举最多可为驾驶员增加9600元的年收入。

“份子钱”说到底是利益问题。取消也好,降低也罢,都是在出租车企业身上割肉。而且,从“份子钱”中分利的部门还有不少。因此,取消“份子钱”,损失的不只出租车企业,还有相关行业及政府管理部门。因此,取消或降低“份子钱”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而政府作为这一政策的“操盘手”,必须是痛下决心,而不是躲躲闪闪,不轻不重。

深圳的“司企协商”“份子钱”看似符合市场运作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司机与出租车企业的协商是不平等的协商,最终不可能有双方满意的结果,而被迫接受某一数额“份子钱”的只能是司机,而不是出租车企业。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司企协商”难有双方满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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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易楚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