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份子钱”协商应成行业新常态

2016-03-25 15:0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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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深圳市交委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出租车行业简政放权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4项措施,包括改革不适应行业发展的6项管理规定、“份子钱”由企业与驾驶员协商确定、鼓励企业建立与驾驶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收入分配模式、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处理驾驶员的合理诉求。(3月25日《深圳特区报》)

不可否认,出租车这一准公共服务行业,在管理体制上存在诸多弊端。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弊端,不仅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出租车拒载、打车难等城市交通顽疾,将会愈加严重。如此语境下,深圳推进出租车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出台4项措施、6条新规,平衡了多方利益;特别是,建立份子钱动态调整及协商机制,将会形成多方共赢新常态。

首先,建立份子钱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公布份子钱标准,在保障出租车司机利益、平衡劳资关系等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事实上,只有出租车司机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他们才会规范经营,用心服务,才不会去损害乘客的利益。然而,有了动态调整机制,还应该建立协商机制,如何尊重和保障出租车司机的“话语权”,使他们以一个与企业平等的身份,就份子钱调整标准进行集体协商,显得尤为重要。

勿庸讳言,出租车企业实际上垄断了从政府那里有偿取得的运营权,有理由占有司机的劳动成果,追求利益最大化,从而导致份子钱偏高。相反,在油价不稳、车辆折旧加快、私家车增多、“专车”抢活等不利条件下,出租车司机已不堪重负,而唯一的路径就是期望份子钱减负。由此,劳资双方在份子钱上形成了利益冲突,如果没有一种外部的力量和机制进行平衡,因双方所处的地位、掌握的资源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利益的天平必定朝资方倾斜。

可见,若想份子钱从根本上平衡企业与司机利益,化解劳资矛盾,需要建立一种双方能够有效对话、协调关系的沟通机制,即集体协商制度。对于人数较多、相对分散的司机而言,需要通过工会、特别是行业工会组织,就自己的经济权益与企业管理者展开协商。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各地出租车司机的行业工会或没有建立,或徒有虚名,未能真正担负起切实维护出租车司机基本权益的职责。

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业工会建设,让出租车司机成为行业工会组织的主体,在份子钱集体协商中,享有与企业对等的“话语权”,并与企业形成和谐共赢的劳资关系。同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中立方,应充分发挥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份子钱集体协商的公正和公平。更重要的是,要把监管和协调工作做在平时,做在事前,避免沦为平时撒手不管,出了问题收拾烂摊子的尴尬角色。

新闻细读:“份子钱”咋出?深圳:的哥和企业协商定

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