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就近入学”案驳回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2016-03-22 16:1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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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有个小学不能上,却要跑到一公里外,南京家长顾某很不服气,将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告上法庭。3月2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顾某诉教育局重新划分施教区”一案,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6-03-22澎湃新闻)

这起案件依然被驳回,虽然对这个家庭个人来说有些不公平,更有些不理解,但是其的进步意义远比这些深远,而且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从民生的角度上讲,的的确确,这起案子表现出来的是就近入学未能就近入学,而是舍近求远,本来顾某居住地去新城北小只需过马路即可,而去所划分的南湖三小却要经过8条马路、8个红绿灯,这就是区划上的不合理性,也正百这起案子的焦点之所在。

从行政的角度讲,区划在前,教育部门的就近入学是按照不规则的多边形,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由于建邺区教育资源不均衡、适龄儿童及学校分布不均匀、街区形状不规则等因素造成了这样的区划。

从法律角度讲,教育部门的规则在前,虽然有其不合理性,但其兼顾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与个体利益的维护,符合行政权行使的基本价值取向。因此维持了原判。

虽然结果已经如此,法律也得尊重事实,法律的判决得考虑多方规则,更要适用于法律,教育部门也是按规则做了,对教育部门而言,教育局无明显不当,其并没有过错。

不过从结果来看,也表现了教育部门在教育资源的划分和考虑上,还是缺少了科学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听取民意不够。

一方面,在审理过程中,教育部门也正是这起案件的激发,教育部门为此才第一次搞了公众听证会,也搞了专家论证会,这在此前都没有过,说明这起案件有进步意义,也对教育局工作更是一种促进。

另一方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也进一步查明,被诉行政行为虽然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亦不存在明显不合理,但应注意到其合理性尚有提升空间,这个合理的空间提升就是说明把工作做的更好,尤其是法院还认为,当前确实或多或少存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状况,因此,教育部门应尽可能在今后的学区划分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程序,广泛听取意见,提升合理性。如此而言,教育部门工作的改进依然在路上。

再一方面,这次的家长的维权更有进步意义,推动了依法治国的全面深化,尤其是老百姓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个做法就很好,值得赞赏,而且正是这样的案的进步才对“就近入学”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确有推动作用。

南京首例就近入学“民告官”案上诉虽然被驳回,过得比结果更重要,结果已经不是太重要,但过程很关键,也很重要,更对工作有促进和推动作用,也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着最大的激励作用。

新闻细读:南京首例就近入学“民告官”案上诉被驳回:教育局无明显不当

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