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地方谈】又一个“零容忍”

2016-03-21 15:3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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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这个词,不论是叫一个口号,宣示了一种态度和决心,还是说是一项政策,表明了某种底线和强硬,这些年来,对于“零容忍”谁都不会陌生。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到了好多次“零容忍”。从《人民日报》的公开报道过的,粗略一数,将近有10次吧。其中,总书记就腐败问题的“零容忍”表态次数最多,达到了4次。还有,对毒品必须“零容忍”;对侵害学生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必须“零容忍”;对安全生产必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教育广大干警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必须“零容忍”。

习近平总书记的每一次“零容忍”表态,说明这事绝对重要。

刚刚过去的几天,总书记又一次表态了“零容忍”。这一次是对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的换届工作提出的,“要以‘零容忍’、‘零懈怠’根除贿选‘阴霾’,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风清气正。”

今年是市区县和乡镇的换届选举年,五年一次的换届选举工作,自然被列为地方党委和几套班子的年度头等大事。总书记强调要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坚决根除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贿选腐败”,这个要求提的很及时、很必要。

提到换届选举工作,就不能忘记贿选“阴霾”,触目惊心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有一半以上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失职、同流合污、违法乱纪、践踏民主。各地的换届工作很快就要开始部署了,各级党委要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贿选现象发生,通过民主、科学、公正、合理的选举,加强民主监督,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零容忍”不只是态度,更是行动。习近平总书记痛恨腐败,曾多次表态对待腐败要“零容忍”。换届工作中的贿选拉票行为,更是严重违法乱纪、践踏人民民主的腐败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也痛恨腐败,坚决支持对换届选举中各种腐败问题的“零容忍”。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  作者: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