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过节在微信里抢红包本是一件欢乐的事情,可家住海淀区的王老汉和刘老太却因为抢红包在微信群内被谩骂,憋了一肚子的气。后未能就此事达成和解,老夫妇一怒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对二人停止侵权、删除相关发帖、消除影响、在该微信群内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各2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3月7日《北京晨报》)
自从2014年初微信红包游戏上线后,很快风靡大江南北,给人们带来了许多欢乐,俨然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但既然是游戏,就要有一定的“游戏规则”,不能因为抢红包而惹气上火,不欢而散,甚至引发“官司”,那就完全背离了微信红包的本义,损毁危害了人们之间的信任友好关系,让微信变成“危信”。
微信红包游戏,作为一种自媒体新技术,纯属亲朋好友间融洽关系、增加信任、调节气氛的一种娱乐方式,是社会和谐的润滑剂,好处多多,只要不被非法利用,比如成为别有所图者赌博、行贿、涉黄交易等违法犯罪的工具,就无需伸出法律之手,以法律规则的严肃与刚性,来规制微信红包游戏的玩法,而应藉由微信群、朋友间的友好信任关系,藉由其间特定的或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来自动磨合调节。
这种“游戏规则”,实际存在于每个微信群和微信朋友间。其基本规则是,抢红包是基于情感、信任、和睦的一种双向游戏,既抢又发,可以在你抢我发、我发你抢之间,循环往复,且红包不在大小,可以是三五块,也可以是几角几分,不为赚钱收益,只为其乐融融,增进友谊,活跃气氛,所谓“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不能只享受抢红包的“权利”,而不履行发红包的“义务”。如果抢红包“只进不出”,或把抢红包当成谋利的营生而为之沉迷,甚至发展到“红包乞丐”“骗红包”,那不但丢失微信红包游戏的本义,有违“游戏规则”,遭到朋友们的质疑,引起不快、争执,也在所难免。
所以,抢红包好玩,但加入抢红包“队伍”,也得先做下“功课”,要学会抢,也要学会发,要了解并接纳微信群“游戏规则”,还要懂得红包表情图的丰富含义和搞笑色彩,在融洽、轻松的气氛中,会心而笑,享受快乐,不至于为了一个“发一分钱就是耍流氓”的调侃表情就动肝火,也不会因为无意中的只抢不发而惹来非议。
当然,我们也要理解那些抢红包“菜鸟”,他们或者是新手,或者是年纪大,如王老汉和刘老太,相对于抢红包的一点就开、简单易会,发红包是门“技术活”,还可能要绑定银行卡,对他们来说确实有难度,应多加理解和耐心,不应妄加非议,出语伤人甚至侮辱谩骂就更不对了,严重者将构成名誉侵权,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也要明白、遵循的“游戏规则”是,发红包出于自愿和开心,要少些得失计较和等待“回报”的功利色彩,更不能强迫他人发红包,否则就是自私蛮横。
微信红包游戏贵在祥和欢乐,无论收发都不应导致不快,引发争执,造成信任危机,让微信红包变味成“危信”红包,如此就得不偿失、有违初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