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调查结论出台后,对“北岸野生渔村”欺诈消费者;证照过期经营;证照与牌匾不符,代签字、打人及民警出警不规范情况确认属实,现已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存在的监管缺失、执法不规范等进行了问责。(3月2日中国新闻网)
哈尔滨“天价鱼”,数度“翻炒”后,终于露骨见刺,从最初当地政府的一再“护佑”,到最终“骨刺与腐臭”被扒拉出更多,最终基本上翻个底朝天,使得政府开始片面的“护犊子”,最终却被“犊子”踢了脸,令其形象更加尽墨——这样的警钟与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不过,这一看似深入的调查与问责,其实仍未扎到根、见到底,更深的“毒刺”并未挑出。
欺诈销售、无证经营、证名不属、菜单代签、殴打顾客、出警失职——这些真相,都是在公众的“雪亮眼睛”下扒拉出来的,也最终基本得以证实。在此确凿证据的穷形尽相之下,上述处理结论,亦属必然得出。不过,仍有公众挑出的另两大问题:一是更具重磅性、严重性的税务发票问题;二是产生其根源的旅游业联合欺诈问题,在当地政府的调查与处理中,却一字都未提及,这显然难令公众真正满意,也将为该问题的再次痈蛆生发,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其一,“天价鱼”饭店税务发票被疑造假,这并非多难查处的问题,为何不被列入此次调查结果?涉事饭店使用手撕而非机打发票、公章不全、密码区很难刮开、发票密码区号码均相同、纳税人名称与工商登记信息不符、500元面值的发票无法查询到任何信息等真伪不明情况,相信税务部门一查即明。当然,如此顺藤摸瓜,那可就非一个饭店、几条“天价鱼”的问题了,这就可能涉嫌制售、使用假发票,偷税漏税,甚至是税收腐败等重大违法问题——当地政府如果不对此一查到底,或是有让大火止于“天价鱼”的“断臂求生”心态。但是,纸里终包不住火,这些问题已明摆于世人面前,不调查、不说清、不处理,公众当然不会答应。
其二,“天价鱼”问题的查处,如果仅止于个案化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处理,无法真正从根本上揪出症结、剜除毒根。事实上,在此案例中,媒体已曝出,相关导游及司机从中得到提成以分肥——这才是旅游业“天价宰客”的根源所在。对此视而不见、不作处理,不认识到其已深入旅游业的肌理中,从而决心将其作为一根毒刺拔出,相信此类“天价宰客”事件,在不久的将来仍会发生。到那时,被“翻转”进去的公信力和社会代价,不知会倍增几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