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镇政府公开"叫板"法院底气有多足

2015-12-17 14:4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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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叫板法院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法院在《东莞日报》上刊登公告,称将对寮步镇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拍卖。12月14日、15日,寮步镇政府接连在同一报纸发布声明,称所拍土地并非被执行人财产,法院“罔顾我镇异议,一意孤行强行拍卖土地”,因此产生不能过户或不能转让的风险与损失,全部由受让人承担。镇政府以此种形式“叫板”法院,引发关注。(12月17日《京华时报》)

真没想到,东莞第一法院拟对民事纠纷中作为执行物的寮步镇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拍卖,跳出来的最大的异议者不是诉讼被执行人,而竟然是本应置身诉外的该镇政府。镇政府的理由很多,但恰恰暴露了管理上的问题。如果不是源于早期对案件所涉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的违法行政,何来今天会如此跳急?

根据生活经验,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东莞第一法院经过司法审判和调查后,不可能对该宗被拍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权属与性质都没有搞清楚就开始一意孤行强行拍卖。相反,寮步镇政府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声明,其根本原因无非是法院的拍卖损害其所涉巨大利益。

既然所拍地块属于国有划拨用地,又按照《寮步镇中心城区东片区控制详细规划》被规划为公共绿地与道路用地,不能用于其他用途,那么为什么土地又曾经违反土地性质、用地规划而变成了东莞市寮步工业发展总公司的用地?如果没有这一华丽变身,那么镇政府在声明中又何谈要不作补偿式的收回?声明中,镇政府对该宗土地性状历史描述与处理意见,正暴露出地方政府曾在东莞市寮步工业发展总公司使用所拍地块行政审批与监督中存在有意为之的违法行为。

既然声明中称所拍卖地上之建筑物,并非原寮步工业公司在房管部门所登记的物业,事实上已经景泰公司重建,那么,在违反使用性质与规划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又是怎样获得房管部门审批的房产证的?地上建筑物有房产证,又何来未经合法报建,属于违章建筑,要拆除一说?因此,该地上建筑物法律上的事实与镇政府的声明完全自相矛盾。这说明正是镇政府违规许可,才让寮步工业公司、景泰公司在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的过程中修建、重建,并且长期使用该地上建筑物。

镇政府在其中所涉利益巨大,声明中也能看到。声明中称该地块截至2015年11月24日仍欠寮步镇政府各项费用4000余万元,买受人必须交纳上述费用。同时,买受人在竞买土地后,必须支付公粮补金、工人管理费等费用,否则可能有相应村民维权。这不光把镇政府在土地违规使用中不只4000余万元的利益表述得清清楚楚,还暴露出镇政府长期缺乏为什么行政的定位意识,动辄以村民维权影响稳定为由向上级或司法机关相要挟。

对司法行为有异议是允许的,但也要按照司法的程序来表达,这是任何人或组织都应按规则出牌的法治意识体现。寮步镇政府未选择正当司法程序来表达对土地强拍的异议,反而选择地方媒体刊登既不能自圆其说,又想通过影响潜在竞拍人决策,迫使拍卖流拍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东莞市第一法院除了应当按照中央关于地方政府不得干扰司法正常活动的相关规定,向东莞市政府反映寮步镇政府的违规行为外,更应当理直气壮地继续该宗土地的依法强拍,以司法权只向法律低头的独立与坚定,来回应来自寮步镇政府的任何干扰。

在国家开启依法治权的时代背景下,类似寮步镇政府与东莞第一法院间所代表的行政权与司法权之争铁定只是一个开头。司法权也只有在今后可能会经常面临这样的“两权”对抗制衡中站稳国家法治建设的立场,司法权威才能真正被树立,法治意识也才能真正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  作者:潘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