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 收费不能以“征收计划”为标准

2015-12-10 14:5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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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守着四季如春的城市,在洱海边贩卖“苍山雪、洱海月”风景的客栈老板们,正迎来行业“寒冬”。11月下旬,网曝云南省物价局和大理市正在拟定新的洱海资源保护费征收方案。根据大理市政府主张的“方案一”,临海客栈收费最高标准为每间每月2000元,这意味着,一家有10间一线海景房的客栈,每年要交的“保护费”高达24万元,可能占到营业收入的10%左右,超出一年纳税总和。而根据省物价局拟定的“方案二”,“保护费”标准为营业收入的2%。“方案二”因为“实现不了征收计划”和“挤压临海客栈利润空间”的目的,被大理市弃选。(12月10日《北京青年报》)

谁污染谁出钱,这是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一条基本原则。在洱海边做生意的客栈,当然是造成洱海污染的源头之一,对其收取一定的“资源保护费”,这是合理的。

不过,有关部门对于“资源保护费”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一定要做到科学、合理、公平、有可持续性,既要考虑到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也要考虑到客栈的承受能力,而不能任性为之。

在两个方案中,按照营业收入百分比收费的方式显然更合理。因为定额收取,很可能不符合一部分客栈的实际情况,让它们不堪重负。比如,对于每间住宿费在1000元以上的客栈,每月每间2000元的最高标准可能也压力不大,但对于每间住宿费只有100元的客栈来讲,就算按每月360元的低标准收取,也显得过高。

有意思的是,市政府也认为“较为合理”的“方案二”最终被弃选,理由居然是“实现不了征收计划”。这就有点让人难以理解了。收取任何费用,都不应该以“征收计划”为第一标准,否则,制定出一个计划,不管是不是符合实际情况都必须要执行,岂不是有强行摊派的嫌疑?

正如当地客栈主分析的那样,如果真的这样收费,只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中低端客栈退出市场,全部都变成收费高昂的豪华客栈,二是客栈提高住宿费的标准,将费用转嫁到游客头上。不管是哪种情况,吃亏的其实都是游客。而当大多数游客都感到吃亏,甚至都消费不起的时候,又何谈洱海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不希望洱海的碧水蓝天受到污染,但我们希望在洱海享受碧水蓝天时,有高中低档的客栈可供自己选择。如果因为保护而将中低档客栈排除在外,无异于将大多数中低收入的游客排除在外,使得洱海变成了富人的洱海,这显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

责任编辑:向浩(QU0015)  作者:刘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