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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给春运“添堵”的强行搭售保险该叫停了

2021-01-12 13:28 千龙网

1月11日,陕西西安一乘客反映,在西安汽车站买票遭遇售票员偷偷搭售保险,自己买了一张车票内含4元保险,但售票员并未告知。面对乘客几次追问质疑,售票员称:“好了,对不起。”11日,该车站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要告知乘客票款含保险,保险是自愿购买,即使买了也可以退。(1月12日《北京时间》)

在每年春运大潮中,作为占比最大的客运,关系着每位外出乘客能否安全顺心回到家中。如今,媒体却曝出了售票员卖票时偷偷搭售保险的现象,目前已对该售票员已进行停岗处理,要求其亲自向旅客打电话致歉,并扣除她当月绩效工资,在全站进行通报。

消费者购买车票强行被搭售保险,并非新现象。长期以来,线下,乘客到车站购票,车票与保险“捆绑”销售,屡屡出现。线上购票被搭售保险的情况,同样是司空见惯。譬如,在网上票务、酒店预定页面设置了默认勾选项,比如勾选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退票险等,由于勾选项字体偏小或不易引起注意,致使消费者在不留意的情况下没有取消勾选项,从而“被选购”相关保险产品。 

实际上,早在2009年,原交通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里就明确规定,汽车票价由客运车型运价(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其他法定收费构成,其中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金,票价中已经包含了保险费用。也就是说,乘客购买的汽车票,本身就含有保险。

虽然现行车票的保额,不如购买保险保费额高,赔偿金额大,但是,车站若再搭售商业保险,就必须尊重乘客消费意愿,让乘客自行先择,而不得偷偷地,在乘客不知情、不情愿的情况下,硬性搭售商业保险。西安市汽车站售票员的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不得利用职务或者职业便利强迫、引诱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等相关规定,这不仅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普通老百姓出行的获得感与体验感。

即便乘客购买了商业保险,也存在着理赔风险。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在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就会根据这些信息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予赔偿。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出现交通事故,需要出险时,不仅乘客将面临取证环节繁琐,理赔难度大,而且极有可能会陷入“购买易,理赔难”的窘境。

当然,国家层面要出台监管措施,对强行搭售保险企业与个人,不能手软,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规范搭售保险行为,在汽车客运站售票窗口包括线上购票网站等醒目位置,要主动明示保险自主购买提示和保险价格,有效杜绝默认搭售保险、以及车站强行搭售保险违法行为。惟有多管齐下,才能保障乘客回家的路不再“添堵”,变得一路畅通无阻。

(文/吴睿鸫)

责任编辑:王大治(QJ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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