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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让“随手拍”成为遏止交通违法的“好帮手”

2020-08-06 09:20 千龙网

8月5日,北京交管部门“随手拍”正式上线,市民在日常出行中,发现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随时拍摄举报。利用视频举报、拍照举报两种方式,市民仅需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平台、点击拍摄即可完成举报操作。对上传平台的举报信息,交管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逐一审核把关、调查核实,对属实的将依法处罚。(8月6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由于警力不足、电子眼覆盖不到位等诸多原因,一些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屡禁难止,这不仅给交警部门取证带来了“难处”,而且也严重威胁着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因此,笔者以为,如果能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中,那势必会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大大减少起到一定的作用。而交通违法“随手拍”便是最好的方式之一。

但由于先前市民参与交通违法“随手拍”行为没有得到法律层面的明确保护,因而“随手拍”屡遭质疑。有的质疑其合法性,有的质疑其侵犯隐私权,更有甚者,有的竟然对“随手拍”者进行威胁、打击报复,致使市民参与交通违法“随手拍”存有很大的顾虑。

此次,北京交管部门明确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影像资料“审核把关、调查核实,对属实的将依法处罚”,这无疑是给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违法“随手拍”吃了一颗“定心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条规定:“鼓励公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设置举报电话、网络服务平台等方式接受公民举报。”同时,《举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第三款对维护举报人权益进行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威胁或者打击报复的;(三)非法阻扰举报人取证,破坏举报人的取证设备或者所取证据的。”可见,市民向交警部门提供交通违法线索、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是完全合法合规的。而且对举报人进行谩骂、侮辱,甚至以“人肉搜索”“曝光身份”等方式侵犯他人身份信息,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煽动他人侵犯举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行为将坚决严厉打击。

因此,笔者以为,要让更多的市民主动参与到交通违法“随手拍”当中,一方面,交警部门应给予肯定。不妨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对市民积极主动参与交通违法“随手拍”进行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都是交通管理者”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对恶意采取打击、报复抓拍人的不法行为进行严惩,以保护抓拍人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使之成为一种正义之举。

笔者相信,只要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人采取“肯定”和“保护”相结合的举措,让抓拍人“安心”“专心”抓拍,那么,“随手拍”就能成为遏止交通违法的“好帮手”,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才会更加高涨。当然,有了“随手拍”的助力,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然也就越来越少了。

(文/廖卫芳)

责任编辑:王大治(QJ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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