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以来,随着人们到公园参与体育健身活动频次的增多,许多不文明之举也越发呈现,正如近日有媒体报道在京城一些公园内普遍存在赤膊锻炼、任性高歌、掐叶摘果等不文明现象一样,大家在公共场所上演的这些不文明行为,既给周边的游客带来了诸多不适感,也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城市文明形象,需要引起重视和警惕。
从公园方面看,上述乱象的发生,跟公园地大人多、无执法权、标准缺位等因素有关。管不完、管不着、管不了的现实困境,给了那些不文明旅游、不文明观赏之人以可乘之机,渐渐地,大家都开始效仿学样,也就出现了媒体曝光的那些不文明场景。因此,在北京正着力打造文明卫生城市、努力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进程中,我们还是要广泛聚焦这些痼疾顽症,以更广泛的宣传、更有力的监督、更精细的管理,来遏制这类乱象的发生,使北京处处散发出文明的时代气息。
现在,距离6月1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有余。从初期来看,这部致力于推动北京城市文明建设、提升首都国际化水平的重要举措,还是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在进一步提升了公众文明认知的基础上,也在许多方面使城市的文明情况得到了改观。从这个意义而言,新法的制定实施,可谓恰逢其时,既为管理者提供了一个有利抓手,也为市民提供了一个行动指南。
众所周知,文明的养成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正如上述媒体曝光京城公园内有些游客依然“不懂事儿”,只想着自娱自乐,根本不顾及别人感受那样,形形色色不文明行为的存续,尽管只是少量的样本,但却反映出了当下以立法促进文明、以执法倒逼文明的必要性、迫切性。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法治与德治并举,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体制。”既然文明行为条例已经对如何遵守文明准则、如何改变陈规陋习、如何培养文明习惯等作了明确规范,那么,作为市民,我们就不能置身事外,成为法律实施的旁观者,更不能以身试法,沦落为社会文明的破坏者。
相反,随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法治化进程,每个市民都要自觉对标,将文明这件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事做起,在细节上下功夫,把文明的好习惯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发挥出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共同培育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新风尚。
文/孙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