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广西都安县委巡察组遇到了一件怪事,该县残联理事长全家10位亲属都有残疾证,并领取残疾补助。(6月3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身体残疾,难免给其带来学习、就业等带来不便,故为残疾人发放“残疾补助”,确保其基本生活,让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而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如此好政策,理应让其落地生根,惠及众多身患残疾者。然我们的这位“残联当家人”却动起了歪脑筋、打起了“小算盘”,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家人”谋福利上,不仅为全家10位亲人办理了“残疾证”,还“顺理成章”地领取着“残疾补助”,实在是可恶之极。
残联理事长,虽官不大,但毕竟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如把握不准,让其偏离正确轨迹,不仅侵吞国家有限的惠民资金,损害着“残疾人”正当权益,影响到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蚕食着人民群众的获得与幸福感。其危害同样不可小视。
党的十八在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党长期执政高度,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上至下,掀起了反腐攻坚战、持久战,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蝇”,反腐倡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
腐败不除,党无宁日,反腐没有完成时;新时代、新征程,更需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消除基层“微腐败”,党之要求,群众期盼;而要将这些潜在与现实的微腐败,连根拔起,理应将“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其一、要加强制度建设,编密防范“权力任性”的防线。公开透明乃治腐之良策也,就此案而言,只有能将“残疾证”的办理与“残补”领取公开化,让其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下,从而铲除了“权为私用”的土壤。
当务之急就是要让类似“残联理事长”等基层领导安心管理与监督,将具体业务经办权,从其手中夺走,铲除滋生腐败之土壤;同时,还应通过网络等平台,及时将“残疾证”办理情况,与“残补”发放,及时公开。
其二、要对基层“微腐败”亮剑说“不”,让其“不敢腐”。现实中“微腐败”之所以出现,原因虽复杂,但直接诱因则在于,心存侥幸,有关部门对其重视不够,惩处不到位;因此,要有效防范,理应在让其“不敢腐”上下功夫。
纪监机关,要深入基层部门、单位,主动出击,不可“静等花开”,发现蛛丝马迹,深挖细刨,从“正常中”发现“不正常”,不仅要“就事论事”,还当依法依纪“上纲上线”,让“任性者”受到党纪国法之严惩。
其三、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为“微权力者”补足精神钙质。权力任性,根子在于“理想信念”出 了问题;对症下药,要有效防治“权力滥用”,还需让作风建设,不停步歇脚,强化学习,警钟长鸣,筑牢其理念理念之防线,引领其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真心实意当好群众之“公仆”。
“全家领残补”恰似一面镜子,既照出“微权力丑恶面目”,更照出了“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迫切性;而要真正将其关进,还需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持久给力,方能收到应有之功效,让权力不再“任性”,还基层及群众以风清气正。
(文/尚凡)